2022
12/23
12:42
来源: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持续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政务环境。为做好清单管理工作,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乌政办〔2022〕57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通知》及我市清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背景意义
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以下简称《国家清单》)要求,2022年底前要编制并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8月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出台《自治区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46号)(以下简称《自治区清单》),要求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审改办)牵头组织市属有关部门和各区(县)从《自治区清单》中认领由我市实施的事项,并补充乌鲁木齐市地方性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多次征求市属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意见,并会商相关市司法局、市委编办同意,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乌鲁木齐市行政许可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乌鲁木齐清单》)。
二、工作进展
经梳理,《乌鲁木齐清单》确认乌鲁木齐市辖区范围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294项,其中:由上级设定、乌鲁木齐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77项;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9项;梳理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规章、乌鲁木齐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8项,并逐项明确了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
三、涉及范围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属各委、局、办,直属企事业单位。
四、主要内容
为确保清单落地实施并做好动态调整,《通知》严格落实《乌鲁木齐清单》任务,围绕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强化监督管理等4个方面,对清单的编制、实施、监管和调整等做了规范。
一是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通知》要求,各区(县)要对照《乌鲁木齐清单》,认真梳理认领本地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抓紧编制并公布区(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市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区(县)级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督促指导。《通知》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动态更新和调整也提出了要求,确保清单及时更新、全面准确。
二是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不得超出清单违规开展许可行为。市、区(县)审改牵头机构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会同事项主管部门及时纠正变相许可行为。
三是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通知》要求,对清单内事项要逐项明确监管主体,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对调整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健全管理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通知》明确,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将纳入2022年市人民政府绩效考评。市、区(县)审改牵头机构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及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
五、关键词诠释
行政许可的认定:一是事前同意。二是设定依据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三是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而为。四是申请人通过批准获得从事特定活动的权利。
相关文件: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