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7/29
17:07
来源:
市文广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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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规范乌鲁木齐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文物局)行政处罚裁量行为,监督和保障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合理行使行政处罚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文物局)编制完成《乌鲁木齐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文物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乌鲁木齐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8月9日前将书面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市文广旅局。
联系人:黄旋
联系电话:0991-8527908
传真:0991-8527917
电子邮件:949061167@qq.com
附件:1.乌鲁木齐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文物局)
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乌鲁木齐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
基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1:乌鲁木齐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文物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3.乌鲁木齐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互联网娱乐营业场所)
4.乌鲁木齐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文物、艺术考级、艺术品经营)
5.乌鲁木齐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电影广播电视)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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