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3/30
17:22
来源: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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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从业主体管理的有关要求,为规范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和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工作,进一步提升行业监管水平,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以及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工作的通知》(乌房规〔2024〕1号)(以下简称《通知》)。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房地产中介市场是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乌鲁木齐市的房地产中介市场主体规模不断扩大,从业人员数量大且流动性频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损害了群众合法权益。虽然住建部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场从业主体监督管理的规章,但是自治区及我市层面具有可操作性、实用性、针对性的规范性文件尚未出台,行业内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扰乱我市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影响了行业健康发展。因此,制定符合我市实际并有效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从业主体的规范性文件势在必行。
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8号)、《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和《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等相关规定,住建部明确了加强从业主体管理、严格落实备案制度和人员实名从业等要求。为此,国内许多城市出台了相关政策。如:2023年3月29日,阜阳市房屋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实行实名登记管理的通知》(阜房办〔2023〕15号)。2023年8月7日,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和挂牌上岗的通知》(黄建〔2023〕11号)。2023年12月2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了《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1月12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福建省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办法》(闽建〔2024〕1号)。
二、制定过程
为加强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监督管理,提升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水平,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结合住建部要求,我们借鉴北京、成都、郑州、烟台、阜阳、黄石等城市相关经验做法,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以及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工作的通知》。
先后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房地产业协会、本市8家房地产中介机构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吸纳意见并修改完善。征询行业专家以及律师意见后,经合法性审核,最终定稿。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3部分内容。其中,第一部分“严格落实机构备案工作”,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初始备案、变更备案、注销备案的办理方式和流程。第二部分“全面开展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工作”,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实名登记的条件、办理方式、流程以及监管主体。第三部分“做好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明确了群众投诉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流程,并列举了房地产经纪机构10种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10种违法违规行为和相应的处理方式。
解读机关: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咨询科室:市场管理科
联系方式:0991-4619836
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强化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以及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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