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民政局:
《乌鲁木齐市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实施细则》已经市民政局第6次局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乌鲁木齐市民政局
2022年7月5日
乌鲁木齐市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做好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工作,帮助困难家庭解决取暖困难问题,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工作措施》、市人民政府《乌鲁木齐市城乡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对象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以下家庭:
(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庭;
(三)低保边缘对象家庭;
(四)组织部门确定的社区“三老”人员(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农牧区“四老”人员(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在乡退伍老军人);
(五)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
第三条 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标准为:
(一)采取集中供暖方式的困难家庭,按照我市集中供暖收费标准,房屋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之内的,按照实际面积救助;超出50平方米部分由其自行承担。
(二)采取自供暖方式的困难家庭,对采取清洁能源(天然气、电等)方式供暖的,参照我市集中供暖收费标准,房屋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之内的,按照实际面积救助,超出50平方米部分由其自行承担;对采取燃煤方式供暖的,每户每年按3吨煤标准发放取暖救助金或煤炭。
第四条 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申请、审批及发放程序:
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县)民政部门逐级审核审批后,由区(县)民政部门负责发放。
(一)申请。
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申请享受下一取暖年度冬季取暖救助的本市困难家庭,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供养证、三老四老人员证明)等复印件;
2.对于自有住房的困难家庭,需出具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
3.对于租房居住的困难家庭,需出具租赁房屋合同(协议)复印件;
4.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受理及审核。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冬季取暖救助申请,委托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及时了解申请人家庭情况,对于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由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填写《乌鲁木齐市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申请审批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签署意见后上报区(县)民政部门。
区(县)民政局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材料进一步审核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造册报送本级财政部门核拨救助资金。批准享受冬季取暖救助资金的,由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将名单进行张榜公布,对于不符合条件的,逐级将申报材料退回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发放。
冬季取暖救助金由区(县)民政局汇总报送本级财政局,通过银行打卡方式统一将冬季取暖救助资金或煤炭于10月10日前发放到位。
第五条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采暖期结束期间,新增的城乡低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低保边缘对象等困难家庭申请冬季取暖救助的,按照上述救助程序和标准开展救助工作。
第六条 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资金筹集及管理使用:
(一)实施我市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所需资金,区(县)财政局根据同级民政局提供的上年度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资金支出情况,编制预算。市级财政按上年度冬季取暖救助资金实际发生额的20%安排社会应急救助专项资金,并列入年初预算。
(二)各级财政筹集的冬季取暖救助资金纳入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支出科目,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各区(县)筹集的冬季取暖救助资金用于本辖区内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工作,市级筹措的社会应急救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应对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下的救助,可根据实际情况针对支出数额较大的区(县)适当予以补助。
第七条 区(县)民政部门应加强对冬季取暖救助工作的管理,完善审批程序,健全档案、账目管理制度。《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存区(县)民政局备查,一份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留存。
第八条 各级民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各区(县)冬季取暖救助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等情况的监督,对冬季取暖救助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抽查。市级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要组织对区(县)冬季取暖救助工作的重点抽查。对工作不力、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区(县)给予通报批评。
第九条 各级民政部门应加强依法行政意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挪用、挤占冬季取暖救助资金的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人不如实提供冬季取暖缴费情况或采取欺骗、虚报等手段骗取冬季取暖救助资金的,区(县)民政部门有权退回申请或取消其救助资格同时追回救助资金。
第十条 本细则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文件下载: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政策解读:《乌鲁木齐市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实施细则》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