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3/31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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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接受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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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第七批)

自治区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信访件第七批9件,现将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经开区白鸟湖周边存在三个问题:1.白鸟湖南侧、伊水湾周边裸露地面未绿化,扬尘污染严重;2.自治区人民医院白鸟湖分院利用白鸟湖湖水浇灌草坪、树木,质疑会对白鸟湖水资源造成影响;3.白鸟湖围起来后内部种植的树木已枯死,希望明确部门管理及枯死原因。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经开区(头屯河区)人民政府、市林草局、市卫健委

1.举报反映白鸟湖南侧、伊水湾周边裸露地面未绿化,扬尘污染严重的情况属实。收到此投诉问题后,经开区(头屯河区)高度重视,2025年3月24日组织经开区(头屯河区)园林管理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西湖街道现场踏勘。白鸟湖南侧为自然原始山脊,无裸露地面,无需绿化。伊水湾小区行政区划归属于沙依巴克区新标社区管辖,沙依巴克区组织沙依巴克区园林队、西山街道办事处赴现场核查,投诉问题地点位于伊水湾小区西北侧空旷区域,紧邻小区5至6米属沙依巴克区管辖,均已硬化。伊水湾小区西侧经开区(头屯河区)行政区域内为开发建设用地,其裸露地面均有围挡,围挡内存在生活垃圾,存在扬尘现象。

2.举报反映自治区人民医院白鸟湖分院利用白鸟湖水浇灌草坪、树木,质疑会对白鸟湖水资源造成影响的情况不属实。经开区(头屯河区)组织经开区(头屯河区)园林管理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西湖街道现场踏勘,未发现从白鸟湖取用水痕迹。自治区人民医院白鸟湖分院于2023年12月投入试运营,2024年7月正式营业,院内绿化面积2.13万平方米,院外绿化面积6.02万平方米。院内绿化区域使用城市自来水进行绿化养护,与乌鲁木齐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供水服务中心签订有《城市供用自来水合同》;院外绿化区域使用再生水进行绿化养护,与新疆建投水业有限公司签订有《再生水供水协议》;院内外绿化养护均通过铺设的供水管道进行灌溉作业,有2024年5月至9月城市自来水、再生水的用水记录、缴费记录可查。

3.举报反映白鸟湖围起来后内部种植的树木已枯死的情况不属实。经开区(头屯河区)组织区园林管理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西湖街道现场踏勘,白鸟湖围栏内未发现树木枯死。经开区(头屯河区)园林管理局委托养护单位(新疆建发城服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负责白鸟湖围栏内绿地的修剪、灌溉、病虫害防等养护工作,目前气温尚未达到树木生长条件,树木尚未发芽。经调阅2024年经开区(头屯河区)园林管理局巡查白鸟湖绿地相关材料,未发现树木枯死情况。

1.经开区(头屯河区)针对伊水湾小区西侧属经开区(头屯河区)管辖的建设用地,对围挡内生活垃圾已进行及时清理,对抑制扬尘有明显成效,沙依巴克区继续做好邻近空旷区域硬化保护,与经开区(头屯河区)共同采取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2.经开区(头屯河区)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将继续加强白鸟湖周边巡查,如发现非法取用水情况,及时整改处理。
3.经开区(头屯河区)园林管理局督促绿地养护单位(新疆建发城服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做好绿地养护工作,及时对苗木进行灌溉。

2

新市区长春北路碧桂园文启城小区门口道路未硬化,扬尘污染严重,已向相关部门投诉三年未得到解决。

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政府、市城管局、市住建局

经现场核实,举报反映的情况属实。该投诉道路为高新区(新市区)长春北路碧桂园文启城小区一期北侧道路清溪路,长度约500米,由高新区(新市区)建设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2023年8月完成招投标工作,因高新区(新市区)财政资金紧张,暂缓实施。2024年6月高新区(新市区)建设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对该路进行临时硬化修缮,硬化为双向两车道,基本满足小区居民出行要求,现该路部分硬化区域破损,长时间的车辆通行,造成扬尘污染。

1.新市区安宁渠镇计划于2025年4月3日前做好空地停放车辆清场和现场疏导工作,用隔离墩将行车道与空地隔离,同时督促物业公司完成清溪路两侧空地卫生清理工作。

2.高新区(新市区)建设局协调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前完成清溪路两侧空地防尘网覆盖,于2025年4月30日完成小区北侧临时通行道路路面修缮,保障道路具备通行条件,减少扬尘污染现象。同时该路已纳入一般债项目,待项目资金到位后,立即重新启动清溪路道路建设,彻底解决小区周边配套道路扬尘问题。

3.高新区(新市区)建设局、城管局、安宁渠镇加强对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做好日常巡查工作。

3

沙依巴克区骑马山路上海紫园附近存在两个问题:1.上海紫园对面骑马山山体植被被破坏,多处挖坑后未处理,土地裸露,因该地地处风带经常刮风,刮风后漫天黄沙,影响居民生活;2.上海紫园附近通嘉和悦府小区内生活垃圾成堆,起风后恶臭气味影响附近居民,该小区地界不明确,向社区反映后反馈无法处理。

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市林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1. 经核实,举报反映的“上海紫园对面骑马山山体植被被破坏,多处挖坑后未处理,土地裸露”情况属实。上海紫园对面骑马山山体位于新疆胜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天公司”)承包的荒山绿化区域内,该区域地势较高,山体多为岩石,土层稀薄,绿化用水不足,导致树木成活率低,多次补植仍无法成活,致使形成坑洼。
2. 经核实,举报反映的“上海紫园附近通嘉和悦府小区内生活垃圾成堆,起风后恶臭气味影响附近居民”情况不属实。通嘉和悦府工地位于克拉玛依西街3288号,距离上海紫园小区1200米,自2023年10月开始建设,未竣工。目前因季节性原因停工,工地内有驻地工人20人,产生的垃圾主要为生活垃圾,均定点、集中存放,每三至五天进行垃圾清运。2025年3月24日,经西山街道、区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现场核实,通嘉和悦府工地内无散落物、垃圾堆,裸露地面均由防尘网覆盖,未发现扬尘和异味。经永康一巷东社区核实,未收到过相关投诉,不存在“向社区反馈无法处理”的情况。

1.针对“上海紫园对面骑马山山体植被被破坏,多处挖坑后未处理,土地裸露”问题,胜天公司已制定《2025年和静街北侧春季苗木种植方案》,开展区域施工围挡建设、树木补种工作,同步开展水系主管线铺设。区园林局将持续跟踪,督促胜天公司严格按照方案开展树木补种工作。

2.针对“上海紫园附近通嘉和悦府小区内生活垃圾成堆,起风后恶臭气味影响附近居民”问题,西山街道、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将持续跟踪,严格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七个百分百”要求,开展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检查,发现问题督促责任主体及时整改。


4

水磨沟区水磨沟公园公交车站(104路、8路)后方的原纺织厂三厂家属院于7年前开始搬迁住户,且挖掉半座山盖楼。7年来山挖了一半,楼也未封顶竣工,现无人管理,绿化也被破坏了。另还呼吁减少塑料袋使用次数。

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投诉反映:“水磨沟区水磨沟公园公交车站(104路、8路)后方的原纺织厂三厂家属院于7年前开始搬迁住户”的情况属实。经核实,原纺织厂三厂家属院位于水磨沟路东侧、水磨沟公园北侧,土地性质为商用用地。2016年8月,启动七纺三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为东至水磨沟路、西至水磨沟公园、南至水磨沟公园、北至温泉东路(范围包括原纺织厂三厂家属院),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3175平方米。涉及征收户261户,2017年7月完成搬迁及房屋拆除工作。

2.投诉反映:“挖掉半座山盖楼,7年来山挖了一半”的情况属实。经核实,2017年9月,新疆星展天地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原征收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编号:2017-C-037),挂牌建设用地红线面积21158.96平方米。根据2016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2017年乌鲁木齐市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乌政办发〔2016〕156号),该项目为加快建设进度,施工单位新疆苏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地块范围内进行土方开挖、设置施工围挡,进行边坡支护。山体开挖在土地使用证范围内。2018年因项目资金问题停工一年。2019年8月,在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乌自然资场2019字第037号),批准用地面积21158.96平方米。2019年10月,该项目在原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650105201900906)。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该项目进行土方开挖并完成地下部分主体施工。2022年3月,该项目在原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650105202203051号、建字第650105202303406号)。2023年6月,该项目在乌鲁木齐市建设局补办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650100202306140101)。

3.投诉反映:“楼也未封顶竣工,现无人管理”的情况部分属实。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地下负二层车库,负一层商业,地上部分为六栋三层建筑。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地下室主体结构施工,地上部分完成2栋单体一层钢筋绑扎,该项目日常有3名管理人员进行管理。该项目计划2025年4月中旬复工,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主体建设。

4.投诉反映:“绿化也被破坏了”的情况为不属实。根据现场查勘施工区域未占用公共绿化用地,该项目在土地证允许使用的范围内。

1.水磨沟区建设局督促新疆星展天地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加快工程建设。

2.水磨沟区发改委、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水磨沟区分局等加强环保宣传。通过多维度措施,营造绿色生活方式减少塑料袋使用。培养居民的环保习惯,进一步提高居民环保意识。

5

米东区米古里二期商业街巡蜜时光从早到晚放喇叭,噪音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望有关部门处理。



米东区人民政府、市城管局

经核实,举报情况属实。接到群众信访投诉后,米东区立即组织区城市管理局、古牧地西路街道及新园社区前往现场查看,投诉点位为米东区永丰路米古里二期商业街“巡蜜时光”店铺,该商业街店铺后方为住宅区,对面50米处为城建小区住宅区,主要经营奶茶等饮料。该商户每日在10:00-00:00使用大功率移动音箱、外挂式音箱播放音乐、广告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1.米东区城市管理局现场要求“巡蜜时光”店铺负责人立即整改,目前已拆除外挂式音箱,将移动式音响搬至店内,将播放时间调整为每日10:00-21:00,中高考等重要节点禁止播放。
2.要求属地西路街道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督促社区、物业公司常态化开展巡查。

6

从市区往甘泉堡方向出收费站后东侧(甘泉堡工业区)有几个烟囱产生异味和粉尘,异味白天较轻,晚间较为严重。

甘泉堡经开区(工业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

经核实,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甘泉堡工业园区紧邻五家渠市和阜康市,地处乌鲁木齐市与昌吉回族自治州的交界地带,是新疆新型工业化重点建设的工业区,大型工业企业数量较多。投诉举报人反映的甘泉堡方向出收费站后东侧(甘泉堡工业区)几个烟囱,均在该区域,该区域涉及辖区管理的企业有收费站东北侧的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热电厂、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热电厂,涉及阜康市辖区管理的企业有新疆中泰化学阜康有限公司、新疆阜康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设置燃煤锅炉烟气排放口的为辖区管理的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热电厂、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热电厂以及阜康市辖区管理的新疆中泰化学阜康有限公司三家单位。

接件后执法人员立即对辖区内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热电厂、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热电厂以及不在该区域的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三家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相关排放口均建有配套脱硫、脱硝、除尘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对燃煤锅炉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主要污染物进行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由烟囱高空排放。上述烟气排放口均配套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并通过了竣工验收,与国家在线监测平台联网,实时传输污染物排放浓度、流速等相关监测数据。3家企业锅炉烟气排放口污染物治理设施均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粉尘排放浓度数值能够满足国家、自治区超低排放20mg/m3和10mg/m3的标准,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国家、自治区超低排放50mg/m3和35mg/m3的标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国家、自治区超低排放100mg/m3和50mg/m3的标准。

2025年3月24日,执法人员对辖区上述3家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企业厂区及厂界存在异味问题。现场查看3家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未发现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情况;现场调阅了3家企业相关排放口近1个月(2月23日至3月24日)的在线监测数据,数据表明相关排放口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无超标排放现象,其中粉尘排放小时均值在3至6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在20mg/m3左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在40mg/m3左右。

1.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甘泉堡经开区(工业区)分局将采取日常检查,夜间抽查,综合运用在线监测与执法监测等多种执法方式对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2.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甘泉堡经开区(工业区)分局已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针对异味,对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热电厂、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热电厂及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开展执法监测,受天气因素影响,预计3月28日开展执法监测工作,4月4日出具检测报告,后期根据第三方监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7

米东区古牧地镇太平渠村内约1公里道路未硬化,导致居民在下雨下雪天出行不便,并且该道路上到处都是垃圾,望尽快解决。

米东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

经核实,举报情况属实。接到举报反映后,米东区立即联合协办单位组织属地单位古牧地镇人民政府、米东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局米东分局、米东区建设局(交通局)进行现场踏勘,该未硬化道路位于古牧地镇太平渠村委会南侧东二巷,属村内巷道,长度约400米,道路两侧有垃圾。

1.由米东区古牧地镇组织太平渠村开展道路垃圾清扫,目前,道路两侧的垃圾已清理完毕,后期由太平渠村做好保洁工作。
2.太平渠村立即对该路段开展平整夯实,2025年3月26日已完成。该路段已列入米东区农村道路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由新疆东凯盛远农发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已编制施工方案按节点完成硬化,方便居民出行,道路建成后由太平渠村负责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8


沙依巴克区156队家属院于中泰小区旁新疆煤炭煤层气测试研究院无环评手续正在生产。

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经核实,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原新疆煤炭煤层气测试研究所(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东街82号,2023年6月机构改革后,现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矿产实验研究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岩矿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属于自治区地质局下属事业单位。该研究中心于2021年4月从水磨沟区搬迁至现地址,租赁新疆煤田地质局156队地质勘探队场地临时办公,共建设15间实验室,主要从事煤质化学分析,其中1间破碎实验室配套建设水雾除尘和布袋除尘设施,3间化学分析实验室配套建设活性炭吸附设施,产生的实验废液由第三方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经市生态环境局沙依巴克区分局和属地街道社区现场核实,该研究中心原定于2022年1月搬迁至沙区泽普街466号的新建场所,新建实验楼工程于2024年8月竣工,后因消防、人防验收需整改,原计划2025年3月底完成验收。期间检测工作未停工原因:1.由于自治区重点项目任务紧迫,2024年承担新疆和什托洛盖煤田八道湾组深部煤层气普查、昭苏县-乌鲁木齐河西矿区煤层气预探等5项自治区财政出资的找矿突破项目,涉及气测录井、试井及专项测试等关键工作,时间紧、专业性强,需依托现有设备及数据资源持续开展。2.根据生态环境厅部署,2024年需完成全疆80余家企业(含电厂、煤化工、中粮集团等)碳排放帮扶任务,包括数据核查、技术指导及整改方案制定,工作量大且具有连续性,搬迁将导致工作停滞,影响自治区“双碳”目标推进。该研究中心承诺在2025年3月底前将实验室搬至昌吉高新技术开发区。

1.市生态环境局沙依巴克区分局、沙依巴克区环卫路街道办事处、中泰社区再次到该研究中心现场勘查,经调取监控视频,实验室处于封停状态,未开展实验工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矿产实验研究中心已与乌鲁木齐中环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协议,正在签订《搬迁合同》,已于研究中心门口张贴搬迁公告,3月31日完成搬迁。沙依巴克区环卫路街道办事处、中泰社区通过微信群向群众转发了搬迁公告。
2.市生态环境局沙依巴克区分局负责督促该研究中心实验室按照《搬迁合同》完成搬迁。
3.沙依巴克区环卫路街道办事处、中泰社区做好群众宣传解释工作和群众满意度调查。

9

天山区天山牧歌小区内博格达公园垃圾成堆,无人管理,部分树木枯死,存在补植再枯死后再补植的资源浪费现象。公园中设施缺乏养护,物业与区园林局推诿15号楼菜店旁山坡养护责任,造成山坡上所有树木枯死只剩杂草,整个小区周边树木草丛绿化都不到位。

天山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林草局

经核实,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天山区人民政府组织天山区园林管理局(天山区林业和草原局)、天山区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天山区红雁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经查看博格达公园规划红线,确认投诉区域为天山牧歌小区1期绿地。2016年建设公园时为让小区居民更好享受绿化成果,公园与小区未设立围挡,两处绿地相连,致使居民认为该片绿地均为公园范围。
2.部分居民随意将生活垃圾堆放和倾倒在小区绿地内,且物业长时间未清理小区垃圾,导致投诉区域内垃圾成堆。
3.该区域为石头山,周围碎石多、土质差、盐碱度高,且15号楼旁山坡下方为电力设施管理用房,土层薄,不利于树木生长,导致部分树木枯死。
4.公园设施缺乏养护问题。该公园已投入使用8年,部分设施存在老化现象。
5.周边绿化问题。大学路周边地势较高,多年来靠水车人力浇灌,导致周边个别树木缺水,未形成完整道路景观效果。

1.天山区园林管理局、天山区建设局、天山区红雁街道办事处、天山牧歌一期物业安排20名人员于2025年3月24日21时完成绿地内生活垃圾清理转运工作,并对周边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清理。
2.天山区园林管理局指导物业依法依规办理枯死树木砍伐手续,安排专业队伍对枯死树木进行甄别,物业于3月24日完成制定关于枯死树木的补植补种方案,并计划在5月30日前完成树木补种工作。
3.天山区园林管理局已于2025年3月24日18时前安排专业人员完成公园设施检查检修工作,后期将常态化开展公园设施检查检修工作,对损坏设施进行更换。
4.天山区建设局、天山区园林管理局和天山区红雁街道办事处后续将进一步加强辖区庭院小区管理工作,督促物业加强日常巡查,做好日常保洁和绿化养护工作。
5.2024年下半年大学路全线中水灌溉管网贯通后,天山区园林管理局秋季已对沿线完成补植补种工作。今后将进一步做好精细化管养工作,营造道路良好景观效果。
6.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3月24日对该信访案件专项指导,对全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绿地精细化养护、物业管理等工作的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职责全面解读,并要求天山区园林管理局、天山区建设局、天山区红雁街道办事处、天山牧歌小区物业对辖区居民政策法规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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