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借款人: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积极作用,同时满足借款人对公积金还款方式及划扣方式多样化的需求,现通知如下:
一、乌鲁木齐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执行期为2025年当年。
二、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共同还款人)按月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选择按月缴存额扣划也可选择按月还款额扣划,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共同还款人)扣划方式应一致,双方合计扣划额度应不大于月还款额。
三、按月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选择按月缴存额扣划的,扣划的公积金账户留存余额应不低于本人月缴存额的3倍;选择按月还款额扣划的,扣划的公积金账户留存余额应不低于月还款额的3倍。
上述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7日
文件下载:《关于调整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及按月扣划有关事项方式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