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1/27
11:18
来源: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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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办、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检查指标》)等要求,我办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第四季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情况。按照《检查指标》对全市在报送系统中备案的11个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总体合格率为100%。天山区、高新区、达坂城区、水磨沟区总体评分较高。
(二)政务新媒体情况。按照《检查指标》对全市政府系统在报送系统中备案的94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总体合格率为98.9%。
(三)找错留言平台处理情况。2024年10月1日—12月31日,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反映我市政府网站问题1条,经核实,问题属实,已办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容保障方面。一是部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及时,未按规定时限更新栏目。二是个别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信息内容审核上把关不严,发布的信息存在表述不准确的问题。
(二)功能设计方面。个别网站的栏目不能正常显示页面内容。
(三)政务新媒体监管方面。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的日常运维管理不规范,备案基本信息变更后未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更新。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政治建设放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提高政治意识、服务意识,严格落实管理职责,提高常态化监管工作要求,优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方式,扎实组织开展季度检查。
(二)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各区(县)、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强化内容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决杜绝更新不及时、表述不准确等问题的发生。
(三)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各区(县)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要对本地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逐一梳理,认真核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信息,确保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全部纳入常态化监管范围,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跟踪协助做好政务新媒体账号关停审核工作,确保申请关停的账号已在第三方平台完成注销。
请各区(县)、各部门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好2025年春节期间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保障工作,确保节假日期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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