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服务指导中心相关服务流程及须知(乌鲁木齐市卫生类考试服务流程、乌鲁木齐市级医学教育项目备案须知、卫生统计数据申请流程)

发布时间:2024-09-04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乌鲁木齐卫生类考试报名服务流程

一、报考依据

1. 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74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2. 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3. 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可报名参加执业医师考试。

4. 符合《自治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要求,可报名参加自治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

1.网上预报名

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自治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http://www.nmec.org.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考生按各区(县)卫健委、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内报名并提交资料。

现场确认时间:按照当年下发文件时间为准。

地点:市卫生健康服务指导中心医学考试服务科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391

咨询电话:0991-2626198

3.缴费

根据关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收费和医学综合理论考试收费分成有关问题的通知新财非税201324号、(新发改收费〔20141340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缴费。

三、准考证打印

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自治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http://www.nmec.org.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www.21wecan.com、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公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


)乌鲁木齐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须知

根据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要求,乌鲁木齐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向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服务指导中心进行备案备案要求如下:

1.项目举办前7个工作日内提交电子版资料包括:培训班通知、课程安排、收费标准是否规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授课团队及课件内容是否与公布内容相符实际办班天数和所授学分是否匹配参训学员专业是否对口同时各项目授课团队中变更的实际授课人不得超过原《申报书》中授课团队的三分之一。

2.项目举办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审核资料包括培训花名册、项目执行情况表、试卷、照片、总结。邮件主题:单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并在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icme.xjyxonline.com)提交扫码人数

3.咨询电话:0991-2626117

4.联系邮箱xhk2626117@163.com

)卫生统计数据申请流程

1. 数据申请流程

1)申请人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2)申请人填写数据申请表和保密承诺书,详情见附件

3)工作人员按需求整理数据;

4)申请人使用数据,反馈决策成果或科研成果

2. 受理地点: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服务指导中心卫生统计服务工作室(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391号)

3. 咨询电话:电话0991-2626169

附件1

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系统卫生统计

数据资料申请表

数据需求单位部门

申请时间

申请人姓名

联系电话

数据需求内容

(可另附表)

数据用途及依据

(可另附文件)

需求单位部门

负责人审核签字

                    

需求单位签章

                    

数据提供

单位审核意见

卫生健康服务指导中心负责人审核签字

                     

市卫健委统计

分管领导

审核签字

                 

                      

完成情况

说明:所提供数据来源于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年报,统计口径为乌鲁木齐地区已发证的筹建中或已开业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情况,不含兵团、武警、军队医疗卫生机构,不含年底已停业、撤销机构,不含新建或转型但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机构。

附件2

数据使用保密承诺书

                       需要,我单位         同志于           日在贵单位申请使用                       等卫生统计资料。

我单位承诺对于取得的资料,仅用于此项工作相关政策的研究和制定科学研究的依据,不作为对基层单位进行行政执法、工作检查及考核奖惩。我单位将严格控制数据知晓范围和使用范围,按照保密规定做好资料保管工作,如出现数据泄密问题,我单位将依法承担责任。

  

数据使用单位章:

数据申请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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