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桂凤委员:
您好!您在乌鲁木齐市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乌鲁木齐市基层医疗资源分布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乌鲁木齐市基层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乌鲁木齐市现有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情况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布局情况。
1. 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分布情况。全市现有乡(镇)22个、行政村175个,设有乡镇卫生院23个、村卫生室160个。现有23个乡镇卫生院覆盖了22个乡(镇),160个村卫生室覆盖了155个行政村,另有19个行政村已设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乡镇卫生院,1个行政村因无人口不宜单设医疗机构,全市已实现“乡乡都有乡镇卫生院、村村都有村卫生室”,并在健康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中持续开展动态监测,坚决维护“基本医疗有保障”准则。
2.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情况。2013年,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3〕33号)精神,我市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2021年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21〕65号)精神,按照“每个社区设立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要求,全市共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86个。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44个,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覆盖建设,充分响应该时期防疫工作需求。
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布局优化情况。2023年起,依据国家、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为贯彻落实“根据人口分布情况,优化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对人口较少的村可通过巡回医疗、邻(联)村延伸服务、上级医疗卫生机构驻村服务等方式,方便群众看病就医”要求,在确保服务全覆盖的前提下,我市组织各区(县)卫健委进一步优化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并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准入退出机制,实施机构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共设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73家,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404家、乡镇卫生院23家、村卫生室160家。经摸排各街道(社区)、乡镇(村)的服务覆盖情况,现有机构分布可确保全市常住人口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构建情况。
医联体、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情况。我市积极打造以综合医疗联合体为主,专科医疗联合体为辅,县域医疗共同体、跨区域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等多种形式并存的“一区、多核、多组团”的医疗联合体。截至目前,全市构建了以市友谊医院、市儿童医院等市属7家医院为龙头的7个医疗联合体,与371家医疗机构(包含区(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等)签订医联体协作协议,向下与218家医疗机构签署21个专科联盟项目,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眼耳鼻喉专科医院(乌鲁木齐国际医院)向上与自治区级医院、内地医疗机构签署26个专科联盟项目。在医联体、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过程中,持续调整优化我市医疗资源结构布局,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资源下沉,持续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
区(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我市在学习浙江省湖州市、福建省三明市、深圳市罗湖区等内地省、市先进经验基础上,切实加强对经开区(头屯河区)、达坂城、米东区和乌鲁木齐县的区(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目前经开区(头屯河区)、乌鲁木齐县已规范组建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在区(县)域内组建以区(县)级公立医院为牵头医院、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成员的医共体单位,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医共体单位内分类明确了各级医疗机构服务功能,通过牵头医院优质资源和优质服务下沉基层,统一医疗卫生服务管理,畅通双向转诊渠道,逐步提高了居民群众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看、大病逐级上转的就医意愿,有效落实“基层首诊”制度。同时,由市友谊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分别牵头,下联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经开区(头屯河区)、米东区医共体,推进市属医疗机构与县域医共体有序衔接,进一步构建“市—区(县)—基层”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并积极推进各县域医共体与自治区级医院搭建医联合体协作关系。
至此,全市以落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区域服务能力、完善双向转诊机制为重点,基本构建起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以县域医共体、医联体、城市医疗集团为纽带,自治区级、市级、区(县)级、街道(乡镇)级、社区(村)级逐级环环相扣、纵横编织、上下联通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依据2023年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统计年报(未定稿),2023年全市四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达到508万人次,较2019年增长了12.6%。
二、对本提案的办理情况
(一)针对“提升医疗水平,强化基层力量”建议的工作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我市在对广州市、广州市番禺区关于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考察学习的基础上,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拟写了乌鲁木齐市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成立以市友谊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市中医医院3家市属医院为牵头的医疗集团,集团内以区(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成员单位,构建“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通过统一运作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医务科教、医疗保障、病案管理、药事管理、双向转诊、公共卫生、后勤保障的方式,促进集团内各级各类单位共同发展,实现集团内优质资源共享、医疗服务同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
二是推进紧密型区(县)域医共体建设。督促各任务区(县)规范组建以党政一把手任主任、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会管理的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持续完善运行机制,推进县域医共体内人员统一使用、财务统一管理、药品耗材统一管理、医疗服务统一管理和健康服务统一管理。明确医共体内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畅通双向转诊通道,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远程诊疗应用,实现县域内检验检查结果共享。建立高血压、糖尿病慢病一体化门诊,鼓励上级医院医师以“1+N”形式加入基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上级医院预约号源下沉,确保签约居民优先享受挂号、住院、转诊等服务,促进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模式。
三是加强基层机构特色专科建设。不断完善扶优扶强的激励机制,积极推广市第四人民医院与6家社区医院签订精神科专科建设合作协议、市中医医院与6家社区医院签订中医科室建设合作协议、市眼耳鼻喉专科医院(市国际医院)与3家社区医院签订眼科建设合作协议的经验做法,深入推进市属二、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建设合作,切实提高基层特色医疗服务能力。一方面由上级医院指导并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特色科室、规范开展特色诊疗服务,另一方面上级医院医师加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建设基层名医工作室,促进上级医院预约号源下沉,为居民提供更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是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审。规范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对照国家服务能力标准做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评价。一方面以评审工作为契机,加强基层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提档升级,支持机构强化公卫、医技、住院、急救等服务建设,合理拓展特色科室服务;另一方面以评审工作为鞭策,定期检验基层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卫服务效果,以及人员结构、科研能力等可持续发展能力,督促机构长效保持创优成果。截至2023年底,全市8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3家乡镇卫生院中,共有89家机构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及以上,达标率达80.9%;其中32家机构达到推荐标准,14家机构达到社区医院标准。
(二)针对“加强人才培养,提升专业水平”建议的工作情况。
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和招聘力度。依托“天池英才”引进计划等自治区“2+5”重点人才工程,为基层卫生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并依据各区(县)卫健委对适宜专业人员的招聘需求,充分依托与新疆第二医学院等高校的合作关系,组织举办校园招聘,助力我市基层医疗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二是落实“两个定向”职称评审制度。扎实开展县以下基层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鼓励引导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基层、扎根基层。2023年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评审共计44人,25人通过评审,通过率为56.82%。
三是加强全科医生培养。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要求,多渠道扩大我市全科医师队伍建设。2023年我市组织10名医师参加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17名医生参加全科转岗和紧缺专业培训;完成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19名、农牧区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医学生2名的签约工作,对12名农牧区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医学生进行就业分配。
(三)针对“加强政府投入,强化绩效引导”建议的工作情况。
一是落实区(县)政府办医主体责任。督促区(县)政府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和政府办医责任,落实政府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保障责任。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足额落实财政保障;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落实对我市社会力量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机构享受水、电、气、热价格优惠。
二是加强绩效制度引导作用。2024年内我市将依据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和<自治区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卫人发(2023)1号)修订完善市级方案。并在推进市属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合作建设工作中,允许各市属公立医院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加大专业人才下沉基层、服务基层方面的绩效支出,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稳定下沉。
(四)针对“推动医疗服务入户,培养签约家庭医生队伍”建议的工作情况。
我市积极推行医保资金支持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包括25元的城乡居民基本服务包、69元的老年人基本服务包、68元的高血压患者个性服务包和83元的糖尿病患者个性化服务包,并结合老年人医养结合工作,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失能、半失能人员、重度残疾人等提供上门服务。依托现有城市医疗集团、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推进签约服务由全科向专科拓展、由基层医疗机构向二三级医院拓展、由公立医疗机构向民营医疗机构拓展、由团队签约向医生个人签约拓展、由固定一年签约周期向灵活签约周期拓展、由管慢性病向慢性病与传染病共管拓展,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要平台,加快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为居民群众提供综合连续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并通过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医保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促进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服务模式。
三、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
我市结合本重点提案办理,在认真梳理分析短板和不足的基础上,积极采纳相关意见建议,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加快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建设。选择市属市友谊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牵头,联合市属专科医院、区(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组建3个城市医疗集团,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整合资源、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强化医防协同,逐步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新格局。二是持续深化基层医改。2024年重点推进米东区和达坂城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督促各区(县)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两个允许”绩效制度改革。三是持续完善政策。优化完善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机制,协调各相关部门汇集拓展支持政策,扶优扶强,为基层机构的规范设置、高质量发展筑牢政策支持。四是持续提升服务能力。以“优质服务基层行”基层服务能力评价和社区医院建设为抓手,重点支持服务能力达到推荐标准、社区医院标准的机构,打造医养结合、安宁疗护、高级护理、临终关怀等特色服务,依托市属医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医疗能力。五是持续提升项目质效。推行实名制认证的健康管理服务,开展基层慢病一体化门诊试点,坚持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为切入点,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履约服务质量。六是持续优化体系。充分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督促区(县)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设置和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动态管理。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2024年6月3日
联系单位: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 系 人:阿米娜 联系电话:2351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