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峰委员:
您好!您在乌鲁木齐市政协第十四届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全民健康免费体检工作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乌鲁木齐市基层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及开展情况
全民健康体检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的一项重大举措。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先后印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全民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党厅字〔2016〕126号)、《关于印发<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6〕303号)。自治区全民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关于有序开展2020年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新体检办发〔2020〕1号)附《自治区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截至目前,我市全民健康体检受益人次累计约1400万,累计投入资金约4.3亿,切实增强了群众健康意识,保障了群众身心健康,让全市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提高体检标准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自2016年开始实施全民健康体检以来,全区人均100元的体检标准一直执行至今。后续逐步增加了血红蛋白检测、结核病筛查、血脂两项、前列腺膀胱B超、乳腺B超等项目。2022年起,原由医保基金支付的居民体检费用调整由各级财政按规定比例分担。因各区(县)近年受收入减收、库款不足等因素影响,造成财政支出困难,无法按时拨付资金,难以在自治区标准上增设项目。我委已积极对接自治区卫健委,建议从自治区层面结合实际情况优化全民健康体检项目及组织流程,增强群众积极性,提升居民满意度。
(二)合理统筹区域体检资源
我委持续增强基层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充分依托城市医疗集团、医联体和医共体建设机制,统筹区域体检资源,联合市第四人民医院、市儿童医院、市中医院、市眼耳鼻喉专科医院帮助基层机构加强专科诊疗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医保基金支撑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落地实施,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做好与全民健康体检的有效衔接,扩大服务供给、丰富服务内容。同时,按照自治区卫健委全民健康体检年度工作要求,结合各区(县)实际情况,通过分批分时段预约的形式,平抑体检人流峰值,提高居民满意度。
(三)关于科学制定目标任务
我市每年依据自治区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全民健康体检工作,于每年2月左右由各区(县)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织摸排本年度符合体检条件的目标人群,科学调整目标任务,2022年摸底体检人数180.27万人,2023年摸底体检人数179.7万人,2024年摸底体检人数176.05万人。但因居民体检意愿不高,各区(县)虽以辖区实际人数进行目标人群摸底,后续仍存在组织困难等问题,我委已积极对接自治区卫健委,建议遵循自愿原则,由“应检尽检”向“愿检尽检”转变,落实惠民政策的初心。
三、 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一是做好资金保障。持续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基本公卫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各项规定,会同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优化全民健康体检经费保障渠道,确保将上级下达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至区(县),加大对各区(县)资金拨付进度的督促力度,推进全民体检补助资金足额到位,提高项目质效。二是提高体检质量。充分发挥全民健康体检质控中心作用,依托质控中心做好全民健康体检质控督导及培训工作。认真落实《自治区全民健康体检规范操作手册》要求,在保证体检质量的同时优化流程、提升效率。三是持续增强基层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充分依托城市医疗集团、医联体和医共体建设机制,推进市属医院与社区医院专科建设合作,扩大社区医院诊疗科目范围,增强基层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增强群众体验效果。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2024年5月14日
联系单位: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刘娟利 联系电话:2351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