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疆代表:
您好!您在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和加强急救技能普及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乌鲁木齐市急救技能普及,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0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多层面、多途径,利用多种新闻媒体形式,广泛普及急诊急救知识,向社会公众宣传急救的必要性和基本知识技能,提高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引导公众形成正确急救需求观念,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市卫健委、乌鲁木齐市急救中心、各区(县)卫健委、院前急救各网络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利用医院公众号、电子屏、抖音、义诊活动、健康讲座、微信群、微博、派发手册等线上线下方式,结合新媒体广泛宣传急救科普知识,不断向社会公众推送、传播急救知识,普及群众性自救互救知识与现场急救基本技能。培训群体涵盖医护人员、监所、企业职工、社区群众、高铁公交车站、汽车站、大型酒店等人员。
二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以义诊、公众宣教等方式开展宣传培训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进机关等“五进”活动,通过派发手册、普及群众性自救互救知识与现场急救基本技能,指导居民正确处理突发疾病,提高民众的急救意识和能力。教育部将急救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内容和基础教育课程,学校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开展急救知识,特别是心肺复苏技能的培训,如利用社团活动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操作培训。
三是各区(县)卫健委借助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资源,定期对辖区内基层医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组织专家下沉到基层医共体成员单位开展业务查房、急救相关知识培训,并组织基层医疗机构骨干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内容包含自动体外除颤仪使用;各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积极进行心肺复苏培训学习,通过模拟演练、实际操作等方式,加深医护人员对急救技能的理解和记忆;积极推进和加强部门联动、社会协同,邀请三甲医院急诊科专家在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开展急救培训,培训基本的心肺复苏和使用AED自动体外除颤仪的操作技能;发挥党员干部带头学急救、敢施救的模范作用。
四是各区(县)积极探索建立应急救援培训志愿者队伍,选派优秀救护员积极参与各级培训;发挥志愿者队伍间的传、帮、带作用,通过实战演练、教学研讨等多种形式,交流救援经验,传受急救技巧,提高应急救护队伍的整体水平。利用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大课堂,定期向市民开放、搭建学习平台、提供学习机会,向群众普及医疗急救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五是乌鲁木齐市红十字应急救护教育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场景式+情景式+体验式”的教育方式,开展群众性的灾害预防、逃生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满足公众的自救互救需求,开展培训、讲座、体验等活动。该中心还指导区(县)红十字应急救护教育工作,培训志愿者参与救护实践活动,全面提升广大市民特别是社区居民和青少年的整体安全意识和素质,提高防范技巧和救护技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六是2023年11月由自治区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购置的2000台AED已在乌鲁木齐市域内完成配置工作,包括警务站、机场、体育场馆、电影院、学校、党委政府机关及大型公园、商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位置醒目,橘色外箱,有AED标识,人员培训工作持续开展中;2024年,新疆红十字基金会计划在乌鲁木齐的景区、公园、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捐赠投放200多台AED(自动体外除颤器),进一步提高AED在我市公共场所的有效覆盖。对AED落实市卫健委和急救中心监管,各区(县)卫健委和配置单位负责管理,做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完整。
市卫健委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急救常识的推广和普及,通过各种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扎实推进应急救护行动,有针对性地为辖区不同群体提供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发展壮大急救救护员队伍,倡导“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社会风尚,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不断提高全民急救水平,全力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2024年5月14日
联系单位: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徐芬 联系电话:2351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