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4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18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王建疆代表

您好!您在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上提出的关于将《乌鲁木齐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修订为《乌鲁木齐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的建议我委已收悉。感谢您对乌鲁木齐市院前急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国院前医疗急救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的公益事业,是基本医疗服务的提供者。院前医疗急救在满足人民群众日常医疗急救需求,应对传染病疫情、灾害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活动医疗保障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市卫健委高度重视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推动公共场所规范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不断提高医疗急救能力。    

一、关于做好顶层规划设计

一是《乌鲁木齐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系依托20131022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421日起施行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制定,旨在从行业管理角度,对院前医疗急救的机构设置、执业行为、网络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和促进。

二是中国医院协会急救中心(站)分会于20223月提出新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尚未审议通过,建议待新的管理办法出台后,再制定新版乌鲁木齐急救管理办法过程中一并对各项内容进行明确。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已将《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草案)》纳入立法计划,进一步推动院前医疗急救发展,市卫健委密切关注国家层面《院前急救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并积极与司法局对接,熟悉立法流程,将其纳入立法计划,以强化急救医疗管理工作。

三是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市卫健委不断推动关于增加院前医疗急救资源总量的工作,致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衔接顺畅、服务优质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急救中心直属站及各网络站站点按照职责分工,全面抓好紧急医疗保障工作的落实。120急救中心与各网络站、各接收医院建立绿色通道,接收医院做好接诊准备,确保院前急救转运工作时效。遇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救治工作。

四是继续夯实以乌鲁木齐市急救中心调度指挥中心为核心,中心直属站、医疗机构网络站为支撑,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补充的三级急救网络体系,由市急救中心草拟《乌鲁木齐市急救调度管理办法》,明确市急救中心作为乌鲁木齐市域内急救调度指挥管理职能以及各医疗机构网络站点的管理机制。

二、关于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急救医疗事业

一是2023年,新疆红十字基金会在乌鲁木齐公共场所投放314台应急救护一体机,同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为配置点举办多场应急救护专项培训,提升群众应急自救互救水平。202443日新疆红十字基金会联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湖北商会举行了AED外箱捐赠仪式,爱心企业向新疆红十字基金会捐赠了125AED智能外箱。

二是乌鲁木齐市红十字应急救护教育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场景式+情景式+体验式的教育方式,开展群众性的灾害预防、逃生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满足公众的自救互救需求,开展培训、讲座、体验等活动。该中心还指导区(县)红十字应急救护教育工作,培训志愿者参与救护实践活动,全面提升广大市民特别是社区居民和青少年的整体安全意识和素质,提高防范技巧和救护技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三、关于推广和普及自动体外除颤器(AED)。

一是202311月由自治区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购置的2000AED已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印发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在乌鲁木齐市辖区内全面展开配置工作并基本完成,包括警务站、机场、体育场馆、电影院、学校、党委政府机关及大型公园、商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位置醒目,橘色外箱,有AED标识,人员培训工作持续开展中。

二是新疆红十字基金会计划将在2024年计划在乌鲁木齐的景区、公园、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捐赠投放200多台AED(自动体外除颤器),进一步提高AED在我市公共场所的有效覆盖。  

三是AED落实市卫健委和急救中心监管,各区(县)卫健委和配置单位负责管理,以保障做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完整。

今后市卫健委将协调多部门,动员更多社会公益力量积极参与到急救医疗事业,不断提升AED在人流密集公共场所配置率及覆盖率。同时,加强急救知识和技能普及培训,让更多人了解AED的重要性,让更多群众参与到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实践中。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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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徐芬   联系电话:235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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