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76号领导领衔督办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18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段磊代表

您好!您在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乌鲁木齐市基层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建议中提出的“建议完善机制,建立完善三级医院医生下沉社区医院帮扶机制,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及水平”的工作情况

我市主要以医联体建设、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为抓手,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持续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一是名医专家进社区。各医联体、专科联盟,通过下沉医师,开展专家坐诊、疑难病例讨论、健康宣教、下乡义诊等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202414共下沉142名医师,服务就诊患者6805人次,开展疑难病例讨论51次。

二是业务培训入基层。202414,各医联体共开展业务培训89次,落实强化基层医务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责任,为成员单位提供对口援助单位人员进修机会,定期举办短期基层业务培训班,组织开展全科医师、住院医师规范化、专科护理人员、药事管理人员培训考核,不断增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三是在线诊疗搭桥梁。依托智慧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我市已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与市属医院的区域影像协同业务对接,开展远程放射诊断、CT诊断,为基层提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上级开方基层治疗服务,202414,各医联体和专科联盟共开展远程会诊例数8129次。

四是分级诊疗见成效。积极推动各医联体牵头医院将符合下转标准(如急性病恢复期、术后恢复期、急危重症稳定期等类型)的患者有序转诊到成员单位,提供诊治信息和后续治疗方案,指导康复期病人的后期康复、医疗和护理,为转诊病人提供连续医疗服务。成员单位及时抢救、上转急危重症患者。202414,基层医疗机构上转医院患者1990人次,医院下转基层医疗机构患者753人次。

五是集团建设新提速。2024年,在对广州市、广州市番禺区关于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考察学习的基础上,我市在市级和区(县)级两个层面召开乌鲁木齐市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专题研讨会,广泛征求意见充分研讨协商现场破解难点,统一上下思想明确改革方案决定建设3个城市医疗集团,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医疗集团、第一人民医院医疗集团、中医医院医疗集团。截至目前,已拟定乌鲁木齐市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3家医院医疗集团初步确定医疗集团成员单位、集团框架和各医疗集团建设方案,将于近期进行正式授牌。

二、针对建议中提出的“基层医务人员因为体制问题,干多干少都一样,个人价值得不到体现,严重影响基层医务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问题,并“建议建立绩效工资制度,制定考核指标,将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表现挂钩,激发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的工作情况

2020年,我市以市医改办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的通知》(乌医改办〔20201),要求各区(县)按照“两个允许”即“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绩效工资政策改革,允许突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控水平,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允许按规定将上年度收支结余部分主要用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在不改变现行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投入的基础上,对其承担的公共卫生、健康体检、基本药物补助等收入,由区(县)卫生健康委会同人社局、财政局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量、服务质量、成本控制、医疗服务收支结余、绩效考核情况、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等因素,统筹平衡与区(县)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执行,各区(县)可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本级工作制度。

沙依巴克区卫健委针对公立医院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情况,制定了《沙依巴克区公办社服中心绩效分配方案》,通过调整薪酬结构,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目标。高新区(新市区)卫健委修订了《高新区(新市区)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综合评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调整了重点工作权重占比,细化了考核指标,明确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机构个人绩效分配挂钩。水磨沟区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架构及相应的质量管理组织,采用工作量与医疗质量结合,建立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工作效率、职业道德、医德医风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将薪酬收入与工作业绩、服务质量紧密挂钩。经开区(头屯河区)卫健委制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细则》,建立绩效考核制度,落实“两个允许”政策,鼓励医务人员多劳多得。乌鲁木齐县按照“两个允许"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乌鲁木齐县卫健系统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方案》和《乌鲁木齐县卫健系统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分配方案》,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通过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针对建议中提出的建议在职称晋升方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机制,鼓励员工开展新技术、新业务,鼓励年轻人开拓思路、改变思想,提高业务水平的工作情况

2022年,我市人社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对乌鲁木齐市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202241),市人社局、市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系列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人社20234),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副高级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评审中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满15年或累计工作满25年且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满足聘用条件下,可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聘用至相应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在乡镇卫生院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全科医师,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的,经自治区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可直接取得副高级职称。2023全市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评审共计44人,其中25人通过评审,通过率为56.82%。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充分发挥职称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规范做好基层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鼓励引导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基层、扎根基层。

、针对建议中提出的建议在区县级建立高质量发展的牵头医院,解决本辖区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的工作情况

乌鲁木齐作为首府城市,在市域范围内拥有医院131家(不含兵团、武警、军队机构),其中,三级29家,二级30家,一级及未定级72家。7家区(县)级医院分布在米东区、经开区、水磨沟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结合目前各区(县)的区域医疗规划,我市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医院高质量发展,为辖区居民提供高质量卫生健康服务。

一是统筹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以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为重要抓手,打破区划设置,强化各级医疗机构在集团内的功能定位,构建以市、区(县)属三级综合医院牵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二级综合性医院或能够提供接续性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医疗卫生服务联合体,形成区(县)街道(乡镇)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辖区内提供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

二是强化公立医院内涵建设。以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为目标,督促各区(县)级公立医院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强化技术、模式、管理创新,推动医院内部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切实推进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建设健康乌鲁木齐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强化二、三级医院牵头作用。整合市域内医疗资源,以城市医疗集团、医疗联合体、县域医共体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转诊机制,畅通双向转诊渠道,推动上级医院将符合下转标准(如急性病恢复期、术后恢复期、急危重症稳定期等类型)的患者有序转诊到下级医院,下级医院将急危重症患者转诊到上级医院。同时,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科学防病能力,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就医习惯。  

、针对建议中提出的建议主管部门定期走访了解基层医疗服务单位情况,帮助基层医疗机构解决运行中的实际问题的工作情况

依据《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若干要求的通知》(新卫基层卫生函〔202256号)要求,市卫健委制定《市卫健委领导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定联系点位的工作机制》,建立了委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机制,委领导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下沉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及时了解基层机构的实际困难和需求,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有效解决存在问题

2023市卫健委党组副书记、主任柯明乌鲁木齐县板房沟卫生院作为定点联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柯主任通过在乌鲁木齐县多次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的专项调研,切实加强对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各相关工作有序开展,撰写了《关于加快我市县域医共体建设的调研报告——以乌鲁木齐县为例进行分析》。乌鲁木齐县在市卫健委的大力督促和指导下,将县域医共体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并制定印发《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县关于建设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县政办〔202328 号),规范组建了由乌鲁木齐县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切实完善县域医共体运行和管理机制。

六、针对建议中提出的“建议改变现有的公立医院承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模式,采取市场商业化运作模式”的工作情况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720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682号)精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政府举办为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发挥其补充和协同作用。对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了基本公卫服务任务的,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93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04、乡镇卫生院23个、村卫生室160,包含政府办、公立医院办、企业医院办、民营等各类举办类型,充分响应了自治区有关支持社会力量可作为主体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政策,并且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社会力量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其项目工作的完成数量和完成质量给予项目补助。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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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张立       联系电话:235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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