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金明代表:
您好!您在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乌鲁木齐市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的建议》收悉。经商各区(县)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推动医师多点执业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于促进医师资源科学配置和有序流动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医师多点执业。2014年11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2015年10月,原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新卫医发〔2015〕79号)。2017年2月,在总结多点执业经验成效的基础上,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建立医师区域注册制度。
2021年8月,《医师法》公布,《医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医师在2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的,应当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国家鼓励医师定期定点到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执业机构应当支持并提供便利,在法律层面上为医师多点执业提供了坚实保障。
目前,自治区卫健委正在按照《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对2015年出台的《自治区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落实相关政策,支持医师多点执业。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医学专业人才共享机制,自治区卫健委依据《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新卫医发〔2015〕79号)。对医师多点执业的资格条件、办理程序、人事(劳动)关系、劳务协议签订、医疗损害责任承担、执业行为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我委严格落实系列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医师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参与多点执业。截至目前,我市卫生系统办理多点执业的医师共423人,均已进行执业注册备案登记。多点执业的推动,有效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优化执业备案,激励医师多点执业。
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我市医师执业地点由过去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修改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县级行政区划”,执业医师的注册地点为省级行政区划,执业助理医师的注册地点为县级行政区划,实现“一次注册、区域有效”。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以合同(协议)为依据,确定一家主要执业机构进行注册,其他执业机构进行备案,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我委通过建立完善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其对个人信息的自动识别功能,精简办理注册所提交的材料。目前,全市医师进行多点执业变更注册申请时不需取得原注册医疗机构的批准,不再限制专业技术职称,不再限制“上级机构往下级机构”,优化了医师多点执业。
(三)优化执业注册,推动医师多点执业
我市通过全国联网的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了医师电子注册管理。通过网上注册服务,改进原有注册模式,方便医师办理多医疗机构注册、变更、注销等事项,有效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一方面通过信息化手段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办理时间,优化注册流程,有效提高了行政审批办理效率,方便行政相对人;另一方面在注册过程中收集、整理和分析各种数据,有利于构建医师执业全过程、动态化和高效能的管理模式,提高医疗服务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探索执业新模式,鼓励医师多点执业。
我市各级医疗机构积极与自治区、市级医院、区(县)级医院搭建医联体、医共体平台,签订帮扶或托管协议、建立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的医疗机构之间多点执业。通过上级医院专家指导、名医带教、专业培训、院内义诊等多形式促进人才交流。同时各医院积极邀请上级医院医师在基层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增加会诊、进修、学术交流等频次,最大限度的利用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发展优势帮扶基层医疗机构。目前我市多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整合医疗资源、方便患者就医和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为目的,通过签订协议形式,已与市中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儿童医院等上级医院开展横向或纵向医疗合作,促进了医师多点执业。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多点执业备案制度建设和管理能力,简化备案手续,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医生在基层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同时,加强对医生多点执业行为的监管,确保医疗质量。二是持续加强我市医共体、医联体、专科联盟等各项工作的推进,加强与上级医院在医院管理、技术指导、人才交流、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合作力度,积极创造医师多点执业环境。三是加强宣传推广,进一步规范多点执业备案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宣传政策、解答疑惑等工作,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网络平台,提高医务工作者对政策内容的知晓率。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联系。
2024年5月14日
联系单位: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马心 联系电话:2351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