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我审查机制
各区(县)政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属成员单位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审查流程,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可追溯。
二、加强督促指导,有效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一是督促和指导各单位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有关政策措施要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当中的“18个不得”标准开展审查。二是印发《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乌市监〔2023〕75号),组织开展集中清理工作,对2020年以来的存量文件开展集中清理整改。共审阅涉及市场经济活动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招投标公告,以及其他政策措施1422件,废除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3件,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三是落实抽查机制,组织开展自查和交叉检查抽查工作,共审阅2023年增量文件167件,存量文件270件,交叉检查抽查文件127件,未发现含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及做法。
三、抓好宣传培训,提高全社会公平竞争意识
一是通过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共同学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及典型案例,印发《公平竞争工作手册》。二是围绕“统一大市场 公平竞未来”主题活动,邀请经济法学专家在市委党校讲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高质量发展与公平竞争法治”课程,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对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理解力与执行力。组织企业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反垄断常见问题解答》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及宣传活动,共同学习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典型案例,举一反三,以案释法,提高企业公平竞争意识。三是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为契机,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优势,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抖音等网络平台,开辟“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专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营造了浓厚的公平竞争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