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9/24
18:25
来源: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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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4日至23日,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修订后的《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1条。经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针对《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内容增加的意见1条。“主管部门及时向购房人(利害关系人)公示预售监管账户资金的使用情况(使用时间、用途、金额、收款方等信息),以便购房人有效获得知情权并监督资金流向,以便发生违规、违法行为及时有效维权”。
本条修改意见未采纳。预售监管账户资金的使用情况(使用时间、用途、金额、收款方等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公开此类信息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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