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乌鲁木齐市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urumqi.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乌鲁木齐市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9楼,电话:2843606)。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通知》有关要求,2018年本局从全市审计工作实际出发,不断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目标,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审计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下:
(一)积极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本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传达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确保全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同时组织全局干部进行学习,深刻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推进各项工作具体落实。
(二)认真执行制度规定。要求全局干部认真执行《乌鲁木齐市审计局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乌鲁木齐市审计局对外政策解读制度》和《乌鲁木齐市审计局上网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切实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也为今后政务公开工作更好的开展打下基础。
(三)仔细审核上网文件。本局门户网站已于2017年撤并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目前,本局在网上公开的文件均按照“局领导审核批准—审计信息中心上传—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审核通过”等流程,方可正式上传到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市审计局的子栏目内。
(四)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本局根据《乌鲁木齐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乌鲁木齐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乌鲁木齐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并根据规范编制报送了上一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示了《关于乌鲁木齐市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18年部门预算及2017年决算公开收支总体情况(包括“三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并通过审计署和审计厅门户网站、中国审计报、新疆审计、政务信息以及相关微信公众号等各级各类媒体刊物,公开审计工作相关信息150条,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的方式,解读审计工作成效以及审计干部的优良精神风貌和各类活动开展情况,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公开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本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请行政诉讼或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度,本局虽然在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审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增强,总结政务公开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创造性开展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督促检查和工作培训也有待加强。为此,2019年本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在本局党组领导下,通过召开会议、研究计划、明确分工、协调督促等方式,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根据《条例》和《通知》,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推进审计公告制度,持续公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增强工作人员学习掌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格式以及规范、流程等的热情,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促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乌鲁木齐市审计局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