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2020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我委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新形成的主动公开信息都向社会公开,做到公开透明。2020年,市卫健委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各类信息共116条。内容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机构与人事信息、规划与年度工作、部门文件、财政资金公开、招标采购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医疗卫生等多方面的工作。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等热点、焦点问题,均能做到第一时间公开发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围绕群众关心的疫情情况、个人防护知识等,及时发布权威疫情动态。2020年,市卫健委通过微信、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形式发布个人防护、消毒剂使用、居家隔离、复工复产防护指南及居民出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防控科普短视频58部,宣传稿件504篇,心理辅导系列音频46条,点击量过亿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公布申请联系咨询电话,申请渠道畅通。坚持每月公布依申请公开文件目录,未收到申请亦进行零申请公开目录月公示。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统计报送等多项政务公开基本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为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本部门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市卫健委健全宣传和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舆情工作机制,做到用制度规范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要求,及时主动在政务公开网上发布各类信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优化市卫健委门户网站发布流程。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及时研判工作动态。通过不断努力,市卫健委逐步形成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基础,以市卫健委门户网站为主体,积极运用微信等信息发布微平台,主动与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合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多管齐下、与时俱进的信息发布管理模式。

(五)监督保障

市卫健委始终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高效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明确由一位委领导负责,统筹推进工作任务,建立市卫健委办公室协调落实,相关业务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网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根据工作要求,注重抓好工作调度和跟进培训工作,通过不定时召开具体工作人员碰头会议的形式,快速分解工作任务、及时完成公开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度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9

 减40

9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6

46

7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6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22.98730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不断推进,但与公众需求期望相比,仍需进一步强化公开观念,有些科室和下属单位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缺乏动力和积极性,关注度不高,参与意识淡薄,参与层次低等问题。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和公众参与,加强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等公开渠道建设,不断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健康路36号,邮编:830002,电话/传真:0991-2351577)。

 

 

 

                                    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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