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0,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 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紧密结合房产领域工作实际,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较好完成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公开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形成了分管局领导亲自抓、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职能处室分工配合的工作格局。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进行认真审查,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又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安全不涉及国家秘密。

(二)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回应民生热点。通过报纸、安居广厦等媒体公示中介机构二手房交易网签排行、投诉问题排行及典型案例,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联合市网信办等部门,利用短信、微信等媒介,向群众定期推送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等相关政策,确保群众及时掌握办事渠道和办理流程。深入全市26个保障房小区,通过张贴公示栏、散发传单、走访入户等形式,强化保障房政策宣传工作,确保保障房小区政策宣传全覆盖。将乌鲁木齐晚报物业管理专版作为物业管理工作宣传的主要阵地,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维护稳定和服务群众等方面工作进行深入宣传和报道累计发布稿件100余篇。稳妥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召开疑难业务会议,解决处理疑难业务,受理市政府督办及群众来信来访、12345市长热线、网络问政1978,得到群众的认可和肯定。定期组织开展物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及时疏导社会情绪,全市共排查物业矛盾纠纷3774起,调解处理率100%

(三)丰富公开内容,落实政务诚信建设。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累计公示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195家,其中开发企业133家,中介机构62家。在乌鲁木齐市政府官方网站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1168,做到及时、准确、合法。对全市742家物业服务企业的2020年诚信等级进行分级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有效投诉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情况。通过政府网、安居广厦等网站,及时公布保障房摇号分配结果、办理入住手续等内容,确保分配家庭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入住手续

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底,我局主动公开各类办事指南、政务信息、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共计1435内容分别涉及本部门预决算、保障性住房分配情况、物业企业信用监管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行政处罚情况、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情况等在工作中形成的一些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

2020年共收19公开申请,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做出答复,在时限内高效办结,办结率100%。本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所有事项均无收费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形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6

271

115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60

-89

2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5

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0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加及时高效,公开程序更加规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今后将在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创新工作管理方式,确保公开的各个环节都有监督有落实。二是进一步确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区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界限。三是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时限、格式、要求答复,由办公室统一把关对外答复。四是做好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指导,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信息文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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