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广播电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0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广电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结合我市广播电视工作实际,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主动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信息公开综合性工作。完成《乌鲁木齐市广播电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关于乌鲁木齐市广播电视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我局网页公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的内容要求,重点完成:

1.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常规公开项目的公开和动态更新,根据三定方案、主动公开市广电局的职责、内设机构等信息。

2.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公开。公开了关于乌鲁木齐市广播电视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乌鲁木齐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2020年度审验结果公示、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站许可证2020年度审验结果公示、乌鲁木齐市广播电视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许可类)、市广电局依法行政制度、关于乌鲁木齐市地面模拟电视节目关停的公告、乌鲁木齐市广电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流程图、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乌鲁木齐市广播电视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乌鲁木齐市广播电视局申报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的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申报设立企事业单位有线广播电视站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检查流程图、乌鲁木齐市广播电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内容。

3.完成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的公开。在我局门户网页公布:市广电局2020年部门预算市广电局2019年部门决算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已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严格办理时限,规范答复格式,提高答复内容的针对性。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平台建设

市广电局主页开设政务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2个栏目,另双公示信息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双公示栏目内查阅,截至目前,按照类别,政务公开栏目现有信息总数6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栏目现有信息总数45条,双公示现有信息总数7条,合计信息总数58条。

(四)监督保障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市广电局信息工作协作机制,积极推进我局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部分,局党政办牵头,业务处室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梳理需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做好公开工作;同时局党政办对门户网页定期巡检,分别于今年5月、9月对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自查整改。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从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控,保障准确、按时公开信息。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会议议程,召开局务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办公厅关于信息发布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警惕,严格按照内容审核把关、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等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增强国家安全保密意识,加大安全保密教育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1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7689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务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与上级部门要求,与公众需求还有距离。今后,我局将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前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后我局新定位、新职能、新发展,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局各栏目设置,优化布局;进一步加强内容发布,更加有效地发挥其作用。

(二)进一步推进主动公开工作。按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引,逐步形成信息公开是业务工作一部分的工作思维,将信息公开工作内化为业务工作一部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全面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保持动态更新。加强内容发布审核,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有序有效。

(三)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进行答复,提高答复效率与质量。进一步完善申请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各环节工作流程,细化各运转环节,通过合理设置工作程序,依法履行职责,更好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因依申请公开告知而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做好相关应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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