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现公开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市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工作统一部署,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发展。

(一)主动公开

严格秉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截至202312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条,包括公示公告类81条、政务公开类25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13政策法规类11条,政策解读类8条、机构简介类6条、法治建设类2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信息3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做到了按时办理、依法公开,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局进一步严格管理政府信息,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及保密审查要求,凡是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局办公室登记审查,分别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度,我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形成线上线下相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多元化平台,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切实强化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对发布的信息要先审后发,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1

9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22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300

行政强制

4271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务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新形势下群众新需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待提升;二是政策解读工作创新性不足;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完善: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按照“准确、规范、及时”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规范性有效性

二是紧紧围绕我局工作,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质量。注重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丰富解读材料,充分利用局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增强政策文件的曝光率和知晓度。

三是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局重要工作内容,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培训力度,掌握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全局政务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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