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现就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0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学习型、效能型、法制型、廉洁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不断提高各级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全市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显著提高,行政权力的监督机制逐步健全,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全面发展,为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提供了有效保证。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
按照国务院、自治区的安排部署,近年来,我市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实现依法治市、促进政府机关职能转变、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以及构建和谐首府的重大举措。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区(县)和市属各有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将政务公开与领导责任相挂钩,在全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为全市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市、区(县)两级政府均已成立职责明确、运转有序的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形成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规范。
为确保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方便公民、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对政府公开信息的查询,我市以《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为依据,对以往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广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收费公示制等相关制度措施,特别是为妥善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我市还对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保密审查及相关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确保涉及公共利益、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能够全面及时地向社会公开。
(三)信息公开内容更加广泛和有序。
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面,坚持做到凡是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的,都力争做到全方位、全领域向社会公开。如我市的城市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报告、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政府采购、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都作到了公开透明。特别是水、电、气、暖、公交、医疗卫生等事关民生的公用服务行业成为公开的重点,并及时将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和方法、办事时限、收费依据、监督方式、责任人和责任追究方法等事项全面、如实地定期向社会公开。
(四)多种渠道信息公开。
一是不断加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投入力度。按照“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要求,强化了市长信箱、网上评议、百姓留言、网上调查等多种公众参与政府工作的渠道,采用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及时、准确的公开市委、市政府重大政务信息。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后,政府门户网站受到社会各界和市民的空前关注,日访问量剧增,成为市委、市政府宣传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重要窗口及反映民声的重要渠道。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需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增设了“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9周年”、“征兵”、“创先争优”、“第八届丝绸之路冰雪风情节”、“第十九届乌洽会”等相关专题专栏。2010年,“乌鲁木齐之窗”网站更新专题专栏34个、图片新闻525条、乌鲁木齐信息1511条、区县动态1119条,部门信息1362条。截至 2010年12月,已累计发布和更新各类政务信息近2万条、新闻图片近2000幅。
二是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对外发布政府信息。市人民政府始终坚持执行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对外发布政府信息,发布信息内容涉及突发公共事件、交通、工商、环保、文化体育和安全生产等多方面。
三是充分发挥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作用。按照《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设置两处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各区(县)人民政府在本区(县)档案馆、图书馆或政务服务大厅也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市、区两级各政府信息查阅点有序运转,作用发挥明显。 2010年,市档案局(馆)全年接待群众查阅档案、现行文件和政府公开信息2428人次,查阅档案2664卷(件),提供档案复制件3535页。市图书馆通过电子显示屏、网站和电子阅览室向市民公开政务信息,同时还在电子阅览室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专区”,在图书馆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市民提供查询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政府及市属各部门根据主动公开信息的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0年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757条,共包括九大类信息。其中,政府职能类信息1034条,占4.35%;规章文件类信息2119条,占8.92%;重大决策类信息1332条,占5.61%;资金管理类信息299条,占 1.26%;公共资源类信息477条,占2.01%;人事管理类信息315条,占1.32%;社会服务类信息5822条,占24.51%;工作动态类信息 7445条,占31.34%。此外,还发布其他类信息4914条,占20.68%,主要为房产信息、交通法规、农产品等相关百姓切身利益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从2010年1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全市各部门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件数为72084件,其中当面申请2121件,以信函形式申请75件,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查询22407次,通过电话及网上信箱等方式查询信息共计47481人次,其内容主要涉及法人登记、医疗社保、房屋交易、工程建设、土地转让、教育考试政策和旅游信息等方面。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乌鲁木齐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不能全面满足全市经济建设和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尤其是对依申请公开还需要从制度和规范上进一步改进完善。
(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加大政府公共职能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决策领域信息公开步伐,逐步公开有利于社会与公众参与和监督的相关信息。
(三)坚持为公众服务为中心,以“发布政务信息、提供网上服务、开展互动交流”为功能定位,加大政府网站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本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汇总期限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乌鲁木齐之窗(www.urumqi.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鲁木齐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南湖东路30号;邮编:830063;电话:0991-4689351;电子邮箱:xxgk@urumq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