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机关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02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机关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相关要求,现将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机关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概述

  2017年,按照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特别是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要求,我市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任务,作为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举措,坚持高位推动,强化领导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转变工作思路和理念,理顺工作机制,推进自治区各项工作部署落地生根。二是精心组织实施。于6月14日召开了全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工作会议,就进一步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乌鲁木齐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乌鲁木齐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乌鲁木齐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乌鲁木齐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工作措施,明确了2017年底前、2018年至2019年、2020年三个阶段性目标,全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渠道畅通、统筹安排、协同推进。三是狠抓工作落实。通过强化日常专项督查和责任追究,加大绩效考核力度,明确责任和时限等办法,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科学分解目标任务,全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特别是在规范公文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方面研究制定了具体办法,依法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高政府透明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着力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

  围绕扎实推进“五公开”,进一步强化全市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打牢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是通过依法规范公文公开属性标识工作,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领域和范围。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乌鲁木齐市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标识工作的通知》,提出了适用范围、标识原则、工作程序等5个方面具体要求,按照“谁制作、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原则,在公文报批过程中同步确定公开属性,于9月1日起全面实行,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标识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是通过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推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乌鲁木齐市行政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提出了责任主体、工作原则、受理程序、答复内容、办理时限等7个方面具体要求,制定了16项答复文本规范格式,于9月30日全面实行,有效规范了全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请,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三是通过规范会议开放制度,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制定了《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关于乌鲁木齐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的程序》等。市政府召开的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征询会均邀请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等相关方代表参会,参与研究讨论,公开决策过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有关城市建设、管理、收费等涉及民生重大议题均对公众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二)着力提升政务开放参与水平

  围绕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水平,加大“五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力度,更好地满足各族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建立健全政策解读机制。进一步明确由政府办公厅(室)统筹协调、文件起草部门分工负责、宣传部门指导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社会各方共同配合的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的工作机制,确保政策解读与宣传舆论引导有机衔接。

  二是畅通政策解读渠道。于今年7月将市政府门户网站“热点解读”栏目更名为“政策解读”栏目,将该栏目设置调整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细化栏目分类,及时更新发布重要政策法规、措施解读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同时,要求各区(县)政府、市属各部门对所属网站同步进行了调整完善。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信息发布管理。围绕公众关切、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包括发布2017年“十三五”相关规划、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保障中央环保督察、经济运行情况、免费教育、政务公开要点等信息。

  (三)着力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强化政府门户网站的支撑体系建设,已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根据市政府门户网站的顶级域名为市属各部门配备了二级域名,推进资源集约发展。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安全,积极探索新技术,与云安全服务机构深入合作,开通云监管服务,构建了网站无网络无障碍浏览服务,市政府门户网站已通过等级保护三级。

  二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公开平台作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畅通媒体采访渠道等方式,扩大政务公开影响力。召开关于公共文明行为、物业收费管理、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食品安全等方面新闻发布会。

  三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围绕打造权威发布、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平台,进一步加强建设管理和指导,及时发布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政策信息、服务信息。今年4月先后启用了“乌鲁木齐政务服务”手机APP(安卓版)、“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设置“审批服务、政务信息、中心简介”等服务功能,为各族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

  (四)着力深化政府与公众交流互动

  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书记听民生”“市长信箱”,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及时答复各族群众反映的问题。在“红山网”设立“网络问政平台”,以“问政会客厅”方式发布相关热点问题专访视频,邀请20余位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就减税政策、食品安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问题录制播出访谈视频。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重点环节,自今年7月起,根据规范性文件影响范围、程度等情况,由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起草部门向市人民政府报送规范性文件送审稿时,随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公告、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

  (五)着力增强政务舆情回应实效

  加强网络舆情管控,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突出重点舆情收集,特别是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积极收集网站、微博、论坛、贴吧及微信等平台的环保舆情。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及时公布中央督察组联系电话和邮箱信箱,对信访案件的边督边改过程进行跟踪报道,对已办结的信访案件及时进行公开,实现了电视有图像、报纸有文字、电台有声音、网络有报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看到问题的解决,在全市营造了支持、参与、监督环保督察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着力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

  一是完善工作机构。印发了《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调整乌鲁木齐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将原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更名为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同时,要求各区(县)、市属各部门参照市政府做法成立或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机构,配强配齐工作人员。

  二是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建立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我市于2016年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2017年,继续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强化日常专项督查、加大年度绩效考核力度等一系列工作措施,确保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渠道畅通、统筹安排、协同推进。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将政务公开培训纳入2017年度乌鲁木齐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络培训必修内容,设置《解读我国政务公开的发展及推进策略》等课程,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全力推进公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召开了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开展为期半天的专项培训工作,推动全市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和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情况

  (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数量。2017年,市政府累计公开政务信息10180条,其中:市本级政府文件14条;公开财政部门预决算10条;公示许可和处罚信息6895条;权责清单3261条。

  (二)各栏目信息发布数量。2017年,市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发布更新各类信息2389条,其中:乌鲁木齐要闻1025条;自治区要闻465条;国务院信息12条;通知公告20条;便民提示93条;热点解读22条;图片新闻415条;视频新闻337条。

  (三)新媒体信息发布数量。2017年,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9809条,其中:红山网“问政会客厅”方式发布相关热点问题专访视频15期;“乌鲁木齐市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362条;“乌鲁木齐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82条;“红山网”微博发布信息1945条;“乌鲁木齐发布”微博发布信息1755条;“乌鲁木齐零距离”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920条;乌鲁木齐公共手机短信平台发布信息530条。

  (四)新闻发布公开情况。2017年,市政府累计召开关于公共文明行为、物业收费管理、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食品安全等方面新闻发布会12场(次)。

  (五)专栏开设情况。2017年,乌鲁木齐结合工作实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策解读、老城区改造提升工程、中央环保督查专题、乌鲁木齐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公示等专栏。

  (六)热点回应情况。通过市政府门户网“书记听民生”、“市长信箱”和红山网“网络问政平台”受理群众来信4402件,其中:书记听民生” 240件;“市长信箱”179件;红山网“网络问政平台” 3983件。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机关2017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7件,均依法按期答复。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7年,我市承办(含主办和会办)全国政协提案1件、自治区人大建议、自治区政协提案20件;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7项(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12件;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253件;均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为100%。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重点工作

  2017年,乌鲁木齐市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还需提高,社会公众关心的重点公开内容还需深化,部分单位的公开形式还需丰富。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强化政务公开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进一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建立体系完善、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方式,认真抓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针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不完善的情况,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参照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置规格,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人员,并向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备案,确保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渠道畅通、统筹安排、协同推进。

  (二)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围绕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逐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逐步规范主动公开工作,研究制定全市重点工作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形成常态。

  (三)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平台作用。优化提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功能、目录及采编工作,全力打造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各项任务,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

  本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汇总期限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www.wlmq.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南湖东路30号;邮编:830063;电话:0991-4689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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