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关于印发2020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聚焦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应用,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狠抓政策措施落实,如期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配套制度和协调机制建设,整合各级政务信息资源,完善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公开载体建设,有力推动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融合发展、互促共进,实现政务公开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在公众参与、政府数据开放等方面取得了实效,全市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
(一)“五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推进决策公开方面:按照《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关于乌鲁木齐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的程序》等规定,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和社会关注的议题,邀请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公众代表及新闻媒体等相关方列席会议,参与研究讨论、公开决策过程,并及时将会议决定和意见采纳情况告知相关参会代表,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决策透明度。
二是推进执行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严格落实《乌鲁木齐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加大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建立了我市双随机检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2020年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30项,共抽查市场主体4000余户,实现检查率100%、公示率100%,所有抽查事项及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不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公示,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双公示”栏目进行公示。
三是推进管理公开方面:2020年,全面公开政府履职依据、机构设置、机构职能等情况,全面公示本级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负责执行的行政法规,全面展现本级政府机构权利配置情况,推动政府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在此基础上,制定印发了《乌鲁木齐市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26个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专栏,对我市26个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了公示,进一步强化政府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
四是推进服务公开方面: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我市确定了以信息化为主、以其他方式相配合的多种形式并用的政务公开的方式,同时依托益民大厦一站式办证服务大厅、网络等载体,配合在办证大厅等办公场所制作办事指南、宣传册、政府信息公开栏和征求意见箱等多种形式进行公示,既方便群众查阅使用,又便于群众和社会监督。同时,把政务服务纳入全年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有效落实。
五是推进结果公开方面: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市及时在门户网站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和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发展规划、重点改革任务等落实结果予以公开发布,并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政策落实效果进行跟踪反馈和科学评价,为下一年度工作开展提供决策参考和数据支撑。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一是主动公开方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25号)相关文件要求,我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2019年政策文件、机构设置基本情况、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会议、重点领域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工作报告8个主动公开事项的基础上,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完善,形成本年度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会议、统计信息、建议提案、收费公开、双公示、财政信息、政府采购、重大项目、公共卫生、市场监管、公共资源配置、教育信息、招录招聘、人事任免、26个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政策解读等20个主动公开事项,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范围、内容、方式等并及时更新完善,主动公开质量和实效明显提升。
二是依申请公开方面:深入推进行政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以互联网申请、信函申请、传真申请等多渠道、多途径丰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获取方式,进一步规范全市依申请答复形式,2020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39件,有效满足了广大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三)政务公开参与度持续提升
一是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将公众参与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的重要环节,建立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规范、保障和发挥不同利益主体在决策过程中的行为、利益和作用。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提高公众的参与热情。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2020年11月12日至25日,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为科学谋划2021年民生实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于开展了“市委、市人民政府2021年民生实事意见建议公开征集”活动,通过14天的持续公布,共征集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卫生健康、城市建设管理、城市交通、住房保障、教育、文化、体育、扶贫救助、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养老服务、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等方面共计10246个用户提出的75899条意见建议,收集意见建议条目数较去年增长54665条,增长率达257.4%,市民知晓率和参与率大幅提升。
二是完成12345市长专线、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50安全生产事故举报热线、8812333市社保咨询热线等14条非紧急类政务热线的整合工作,业务范围涉及80家协同单位,涵盖80余个行业大类、1000余个行业小类。重点打造以12345市长专线为核心的分类处置、协同联动、保障有力的政务热线服务体系,建立了从公共服务事项到民生领域问题的全流程闭环运行管理,分类处置、协同联动、便捷高效、保障有力的7×24小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永不下班”的市民热线服务体系,进一步发挥“12345市长专线”的品牌效应,确保市民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12345市长专线并线运行以来,指挥中心通过热线、信箱、首府12345手机APP、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受理渠道共收集各类民生问题62.7万余件,市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三是畅通政策解读渠道。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对政策性文件解读实施清单管理,确保政策解读工作有的放矢、扎实推进。进一步明确由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同步解读,撰写解读文字、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典型案例分析专家解读、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更多地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多元化形式增强解读效果,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拓宽解读渠道。进一步细化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分类,及时更新发布重要政策法规、措施解读信息。同时,依托主流媒体、“两微一端”等宣传媒介,实现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同步解读,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拓宽解读渠道,增强政策传播力、影响力。截至目前,围绕公众关切、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累计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34条。
(四)政务公开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强化政府门户网站的支撑体系建设,坚持以政府网站集群为核心,整合32家市属部门网站,实现全市政府网站数据归集、资源整合、平台集约和统一运维。增设实名认证、敏感词过滤等系统功能;提升网站检索便利性、在线平台实用性等功能;不断拓展公开信息栏目及内容;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实现政府网站IPv6访问需求,我市政府网站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和安全保障能力整体提升,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和能力持续增强。2020年,市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发布更新各类信息7000余条。
二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公开平台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平台大力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扩大政务公开影响力。2020年,依托乌鲁木齐广播电视台举办的《初心•答卷》栏目宣传政策、回应公众关切,全年累计播出18期。依托乌鲁木齐晚报、乌鲁木齐广播电视台、新疆网、红山网等媒体平台开设“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十大实事惠民生”等专栏专题,全面累计刊播稿件2.8万余篇。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依托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平台,及时通报疫情最新情况,传递权威准确信息,解读各项政策条例,结合疫情动态、防控政策、病例救治、物资保障、健康防护等社会热点,组织召开35场新闻发布会,回答媒体提问149个,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心关切。同时,依托主流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群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情况、重大政策,及时准确回应热点舆情,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围绕打造权威发布、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平台,进一步加强建设管理和指导,及时发布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政策信息、服务信息。依托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和“乌鲁木齐政务”新浪微博,累计发布市委、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等各类信息106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7 | |
规范性文件 | 51 | 49 | 129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95 | -40 | 16125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54 | +3 | 2707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755 | -775 | 8901 | |
行政强制 | 141 | -10 | 26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79 | +47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445 | 184954.21 | ||
| |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50 | 88 | 0 | 0 | 1 | | 23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7 | 86 | 0 | 0 | 0 | 0 | 16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4 | 0 | 0 | 0 | 0 | 0 | 2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2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4 | 0 | 0 | 0 | 0 | 0 | 4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务 | 0 | 0 | 0 | 0 | 1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5 | 0 | 0 | 0 | 0 | 0 | 3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七)总计 | 148 | 88 | 0 | 0 | 1 | 0 | 23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4 | 8 | 8 | 7 | 37 | 78 | 24 | 12 | 65 | 178 | 4 | 0 | 0 | 1 | 5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相关单位信息公开方面不够及时;二是回应诉求还需更加细致;三是相关人员经常变动;四是公开内容的界限难以厘清,不能准确界定内容是否可以主动公开,界定标准相对模糊。为此,下一步,我市将积极加以改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扎实稳步推进。
(一)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发布,保密审查,属性源头认定,政策解读,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等各个环节工作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工作统计和举报办理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持续更新完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目录。
(二)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聚焦抓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大力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提升网上公开能力,努力将门户网站打造成为内容丰富的政务公开平台、权威及时的政策发布和解读平台、回应关切的舆论引导平台。
(三)持续扩大政务公开公众参与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进一步扩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明确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