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03/06
13:46
来源:
乌鲁木齐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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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招商服务局(经协办)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乌财建〔2017〕19号)及《关于201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乌财预函〔2017〕5号)精神,现将市招商服务局(经协办)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的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协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协作发展规划及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推进重大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协作交流活动;组织、指导、协调和参与与招商引资有关的会展工作;联系、指导各区(县)、开发区、工业园区有关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协作工作。
3、负责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协作运行情况的监测、调研、考核评价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解决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协作重大问题的建议。
4、负责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协作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发布等工作;定期公布招商引资投资导向目录,引导企业资金投向。
5、负责外地驻乌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联系、指导外地驻乌办事机构和我市驻外地办事机构的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协作业务。
6、负责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协作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督促、落实、协调和服务。
7、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市招商服务局(经协办)设6个机构:办公室、政治处、政策法规处、招商引资处、项目服务促进处、经济技术协作处。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市招商服务局(经协办)机关行政编制24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含纪检组长),内设机构领导职数8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4名,暂按全额预算管理。
3、成立市招商服务中心,为隶属于市招商服务局(经协办)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5名(管理岗2个,专业技术岗位13个),其中:领导职数2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无独立财务,在局机关核算)。
4、现实有人员职数42名。行政人员29名,其中:行政人员25名(增加军转干部1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4名。招商服务中心人员13名,其中:管理岗2名,专业技术岗位11名。
5、退休人员情况:行政退休人员2名;招商服务中心退休人员1名。
二、部门预算情况
市招商服务局(经协办)2017年收入预算为559.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9.87万元。
预算总支出55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87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4.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26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29.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9.61万元。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总体情况
(一)2017年市招商服务局(经协办)预算收入变动情况
2017年市市招商服务局(经协办)预算收入为559.87万元,比上年452.35万元增加了107.52万元,增加了23.7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9.87万元,比上年452.35万元增加107.52万元,增加了23.77%,主要为基本支出增加了107.52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与去年相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07.52万元,变动主要原因为工资和福利支出较往年增加107.52万元,主要为2017年新增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较往年减少16.13万元,主要为机关运行费用等各项费用的压缩,物业管理费和机关停车费的取消,退休日常公用经费的减少;退休人员自2016年9月起由社保统一发放工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往年减少7.2万元,主要为在职转退休采暖补贴、住房公积金等的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项目支出预算25万元,与去年相同,其中:招商网络维护费10万元、外地商会管理和服务费7万元、招商引资公务接待费8万元。
非税收入拨款无。
(二)2017年市招商服务局(经协办)预算支出变动情况
2017年市招商服务局(经协办)财政拨款支出559.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87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变动情况
基本支出预算559.87万元,比上年452.35万元增加
107.52万元,增加23.77%,包括较往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107.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6.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7.2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社会保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322.45万元增加107.52万元,增加23.77%,变动原因为新增加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商品服务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16.13万元,减少16.73%,减少原因主要为机关运行费用等各项费用的压缩,物业管理费和机关停车费的取消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往年减少7.2万元,主要为在职转退休采暖补贴、住房公积金等的减少。
2、项目支出预算无变动情况
四、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乌鲁木齐市招商服务局(经协办)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0.4万元,其中:公车用车维护费10.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14.92万元减少4.52万元,减少30.29%,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较上年减少3.81万元,减少26.81%;公务接待费减少0.71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公务用车一辆(转入后资产无法调拨,退回原单位);二是公务接待费本年度上级未拨预算。
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根据当年实际需要另行申请追加。
五、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乌鲁木齐市招商服务局(经协办)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6.96万元,其中:车辆保险1.20万元;车辆加油5.76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招商引资专项经费根据当年的工作任务、实际情况申请追加。
(二)公开部门预算信息空表情况
我局按照要求对21张预算信息公开表格进行了公示,其中有6张为空表,分别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经济科目)、基金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基金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基金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金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他资金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五)机关运行经费: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市招商服务局(经协办)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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