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2/22
12:33
来源:
市文广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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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乌鲁木齐市文化和旅游局(乌鲁木齐市文物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 上年结转结余情况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乌鲁木齐市文化和旅游局(乌鲁木齐市文物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 关于乌鲁木齐市文化和旅游局(乌鲁木齐市文物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 关于乌鲁木齐市文化和旅游局(乌鲁木齐市文物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 关于乌鲁木齐市文化和旅游局(乌鲁木齐市文物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 关于乌鲁木齐市文化和旅游局(乌鲁木齐市文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 关于乌鲁木齐市文化和旅游局(乌鲁木齐市文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 关于乌鲁木齐市文化和旅游局(乌鲁木齐市文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八、 关于乌鲁木齐市文化和旅游局(乌鲁木齐市文物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九、 关于乌鲁木齐市文化和旅游局(乌鲁木齐市文物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十、 关于乌鲁木齐市文化和旅游局(乌鲁木齐市文物局)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 关于乌鲁木齐市文化和旅游局(乌鲁木齐市文物局)2024年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实施旅游兴疆战略。
(二) 统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振兴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文化和旅游创新绿色融合发展,实施“文化和旅游+”;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拟订相关文化和旅游体制改革方案 并组织实施。
(三) 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 设施建设, 组织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交流、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文化和旅游景区管理;指导重要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及推广。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评论和研究,扶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 品种发展。
(五) 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指导基层文化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 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应用研究,推广文化和旅游科技成果,推进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建设。
(七) 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推动非物质文化遗 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 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我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引导文化和旅游产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承担特种旅游、红色旅游、特色旅游等旅游项目的规划及相关管理工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文化和旅游扶贫。
(九) 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 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研究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态势,引导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方向。
(十) 负责文化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指导文化和旅游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 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 指导统筹文物工作;负责文物保护管理、抢救发掘、研究宣传等工作;指导博物馆和革命文物工作;负责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拍摄馆藏三级文物的审批。
(十三)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乌鲁木齐市文化和旅游局(乌鲁木齐市文物局)的预算包括:乌鲁木齐市文化和旅游局(乌鲁木齐市文物局)本级预算及下属9家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乌鲁木齐市文化和旅游局(乌鲁木齐市文物局)本级下设9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政治处、公共服务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艺术处、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 (安全生产监督处) 、旅游推广与对外交流处、文博管理处。
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9家,纳入乌鲁木齐市文化和旅游局(乌鲁木齐市文物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下属预算单位包括:
1.乌鲁木齐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乌鲁木齐市艺术创作研究中心
3.乌鲁木齐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4.乌鲁木齐市京剧团(新疆京剧团)
5.乌鲁木齐市秦剧团(新疆秦剧团)
6.乌鲁木齐市艺术剧院
7.乌鲁木齐市图书馆
8.乌鲁木齐市文化馆
9.乌鲁木齐市博物馆
10.乌鲁木齐市文化和旅游信息服务中心
乌鲁木齐市文化和旅游局(乌鲁木齐市文物局)编制数623,实有人数992人,其中:在职571人,增加12人;退休418人,增加6人;离休3人,增加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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