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9/01
17:06
来源: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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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十二、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监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以及就业创业政策;组织落实就业援助、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工伤、失业保险基本政策和标准;制定相关城乡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行政监督责任;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解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促进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企事业单位人员工(公)伤(病)残鉴定和有关待遇工作;参与市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拟订相关配套政策、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乌(回乌)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和市级表彰等工作,承办以市委、市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监督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劳动关系政策落实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十一)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拟订信访工作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工作;维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和发展预测报告。
(十三)指导、监督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3年度,实有人数1,030人,其中:在职人员71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16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部门本级决算及所属单位决算。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本级下设19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科、人力资源规划发展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科(信访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农民工工作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纳入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下属预算单位包括:
1.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中心
3.乌鲁木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4.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5.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6.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中心
7.乌鲁木齐市保健服务中心
8.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9.乌鲁木齐市继续教育和职称评价管理中心(乌鲁木齐市工人考核培训管理中心)
10.乌鲁木齐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
11.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公开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1995年以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
拨付2022年度区属关闭破产、改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乌鲁木齐市退休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
劳动鉴定性成本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2023年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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