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8/08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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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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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二级运动员称号认定事项办事指南

一、办理条件

(一)在参加规定的比赛中,取得的成绩达到或超过了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中单项运动相应的等级成绩

(二)各项目可以授予相应等级称号的比赛须列入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年度竞赛计划

(三)须在取得成绩后的6个月内向我局提出申请,超过期限的不予受理;

联赛和积分类比赛的成绩以最后一场比赛的结束时间为准;其他比赛以取得成绩的时间为准;排名以公布时间为准

申请集体球类或团体项目等级称号的,运动员所属单位须一次性集体提出申请

理机构

乌鲁木齐市体育局。

三、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

依据文号: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

条款号:第十条

条款内容:

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将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体育行政部门。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规定,总局组织修订了《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以比赛起始时间为准)

附件1: 关于《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若干问题的说明

办公地点和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中心楼B43窗口(水磨沟区准噶尔299号)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西街90号群众和竞技体育科

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8:30(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中心,中午不休息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体育局)

、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材料送交办理窗口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二级运动员称号申请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版

原件核验,不存档

六、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10

(二)承诺时限: 100

、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

1、填写《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

2、提交申请材料;

3、材料报送乌鲁木齐市体育局负责将其审核通过盖章后提交自治区体育局。时限1个月;

4、自治区体育局、市体育局审验通过并上网公示后,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由其为申请人授予一级/二级运动员称号及《一级/二级运动员证书》,申请人自行在体教联盟APP运动员等级中申领证书。 工作时限:收到申请材料后的3个月内完成审批工作

(二)网上预审进入政务服务网(http: ∕∕zwfw.wlmq.gov.cn)进行网上申报,经市公体育局

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咨询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中心楼B43号窗口

电话咨询0991-4693680

网上咨询http: ∕∕zwfw.wlmq.gov.cn

)现场监督投诉市政务服务中心楼B区B43号窗口

三)电话监督投诉

1窗口投诉:0991-4184444;

2政务服务中心总投诉电话:0991-4184180

3. 咨询监督方式:0991-4668076

)网上监督投诉http: ∕∕zwfw.wlmq.gov.cn

附件1

关于《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若干问题

的说明

为准确、规范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现就《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中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全国比赛、省级比赛和地市级比赛的竞赛组织、竞赛规程和竞赛奖励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5号)的规定。

二、《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中未明确是“分站赛”“分区赛”“系列赛”等的比赛,不得参照相关条款授予等级称号。

三、《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中未单独明确是“青年”“青少年”“少年”的国际比赛、全国比赛,则“青年”“青少年”“少年”的比赛不得参照相关条款授予等级称号。

四、《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中注释规定范围以外的小项不得授予等级称号,按规定程序已备案的除外。

五、除速度滑冰、短道速滑、射击、射箭、场地自行车(计时项目)、举重、田径、游泳等有成绩标准的项目外,《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中未明确组别的赛事,仅最高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其他组别不得授予等级称号。比赛的最高水平组别由比赛主办方或组委会确定,并应当在竞赛规程中予以明确或出具相关证明,以便等级称号的申请和授予。

六、《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中表述为“各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的,专指各省(区、市)每四年举办一次的省级最高水平综合性运动会。

七、《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中表述为省级、地市级“锦标赛(或冠军赛)”的,每年只有1次最高水平比赛可授予等级称号;省级、地市级“锦标赛、冠军赛”的,每年只有不超过2次最高水平比赛可授予等级称289 号;省级、地市级“比赛”的,每年只有1次最高水平比赛可授予等级称号。

八、运动员以测试或其他非正式身份参加比赛获得的成绩,以及运动员不符合参赛资格或竞赛规程规定参加比赛获得的成绩,不得授予等级称号。

九、运动员凡受到体育行政部门、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比赛组委会纪律处分、通报批评的,受处分期间不得申请授予等级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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