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5/29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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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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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乌鲁木齐市十四届政协三次会议第031号提案的答复

拜丽委员:

您好!您在乌鲁木齐市第十政治协商会议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乌鲁木齐市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结合工作实际,经认真研究办理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群众身边的青少年体育健身设施 

我市投建的公共体育健身器材,是在广泛开展基层调研,深入了解市民需求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进行配置,以适合各年龄段的市民,开展健身锻炼活动为主要原则,并根据市民需求,进行科学调配

在配建健身器材时,根据各年龄段人群的健身需求,配套秋千、跷跷板、儿童篮球架、儿童综合训练器组(含滑梯、攀爬类器械)等健身器材,配合原有的腰腿按摩器、坐蹬器、腿部按摩器、太极揉推器等健身器材,充分满足一老一小的健身需求;在每年新建公共体育设施工作中,适量投建适合青少年健身锻炼器材,如篮球架、乒乓球桌、羽毛球网架、排球架等,关注青少年身体素质全面发展。

一般健身路径以套为单位安装,一套10件(秋千、跷跷板、骑马机、肋木架、划船机、上肢牵拉器、太极柔推器、腿部按摩器、腰背按摩器、太空漫步机等)。秋千、跷跷板适合少年儿童。

二、关于共享体育场地,将学校场地向青少年开放

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71号)(简称《实施意见》),经多部门协调后,我市制定了《关于2023—2024学年暑假期间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方案》,于2023—2024学年暑假期间试点开展学校体育场馆对本校学生开放。目前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正在有序进行,相关部门将积极跟进开放情况,及时解决开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为下一步开放工作积累有益的经验。

三、关于引导恢复小区运动设施场所。

由社区党组织引导业主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将已拆除的羽毛球场、篮球场等运动场地恢复,为居民运动锻炼提供场地。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小区,运用小区公共收益,增设青少年运动锻炼设施,让公共收益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满足青少年体育锻炼的需求。

四、关于公共体育场馆低免开放

乌鲁木齐市一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自2021年起每年列支专项资金,面向社会化体育场馆开展低免开放补助工作,并结合下达补助资金实际,确定场馆开放要求为:场馆全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天数一般不少于200天,每周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间不少于20小时。自行确定低免开放时段(必须在正常开放时段内)。2021年共有乌鲁木齐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红山体育场等14个政府管理的公共体育场地场馆以及嘉佑健身、5445运动工厂等10家体育经营场所落实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累计受益市民群众31.8万人次。2022年,奥体中心全民健身馆、体育馆等场馆落实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惠及人数超过30万人次。2023年,乌鲁木齐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全民健身馆和体育馆、市业余体校体育馆、红山体育中心体育场、达坂城区全民健身中心、乌鲁木齐县全民健身中心、天山区允文体育羽毛球馆、沙依巴克区华武文化武术俱乐部、高新区(新市区)新疆嘉行康健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水磨沟区体育场、米东区石化综合体育馆等12个体育场馆开展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惠及92.9万人次。2024年落实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场馆为:乌鲁木齐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全民健身馆、体育馆、游泳馆,红山体育中心(红山体育场)、市业余体校体育馆、经开区文体中心、新疆嘉行康健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杰成鑫奥乒乓球体育俱乐部、新疆允文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沙区业余体校(沙区体育馆)、新疆昊延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水磨沟区文体中心(篮球馆)、米东区竞速田野新动力体育综合馆、达坂城区全民健身中心(篮球馆)、乌鲁木齐县全民健身中心。截至424日(含奥体中心今年以来开放惠民数据),累计惠民10.8万人次。

五、关于落实推进体育公园建设工作

2022我市获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项目——体育公园建设项目4个,分别为乌鲁木齐天山公园、鲤鱼山公园、南公园和南湖广场智能体育公园建设项目,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场地设施,提升公园健身场地设施智能化水平,建设项目包括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以及智能健身步道系统等。在天山公园、鲤鱼山公园、南公园和南湖广场4个公园,新建、改扩建健身步道4条、健身场地84个,提升公园健身场地设施服务质量和智能化水平。

我市现有新增改扩建建体育公园数量8个,分别是乌鲁木齐体育公园、延安公园、米东区人民公园、翠泉体育公园、高新区(新市区)独好体育公园、天山体育公园、南湖广场体育公园、南公园体育公园。这些场所体育场地设施一直为青少年参与体育运动服务。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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