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10/24
18:31
来源:
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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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已经2024年10月17日市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10月21日公布施行。现就制定必要性解读如下:
《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2015年12月31日起施行,制定时间较早,上位法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已更新,已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新需求,且无再次修订的必要。一是上位法《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已于2017年进行了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2013年实施的《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已于2024年2月1日废止,新修订的《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条例》已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该规章所涉及的相关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已废止;二是新修订的《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条例》(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已对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等重点内容进行规定,该规章所涉及的主要条款内容已被《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条例》所涵盖,所涉及的相关内容住建部制定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55014-2021)已有明确规定,无再次修订的必要,废止后执行上位法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