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3/31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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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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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2023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2023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结合林草园林工作实际,以林草执法融合、推动行刑衔接为抓手,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林草治理体系,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法治理念。制定落实我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6项工作措施实施方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彻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领导领学制度,制定落实年度学习计划和专题方案,2023年以来开展集中学习20次、组织法治专题培训4期、领导干部积极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25期。

(二)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根据《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实施,完成权责清单动态调整27项确定《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权责清单》共9类160项,均经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规范性审核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进行公示,确保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研究制定《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立法工作规范(试行)》,严格按照立项、起草、审查和提交审议等程序完成《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条例》修订工作。制定落实《2022年度乌鲁木齐市专题述法工作会议点评问题整改工作计划》,推进“法治观念树得不牢、重点任务抓得不实”等4个方面共性问题整改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完成2023年法律顾问聘用、清单服务管理和考核。

)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制定“一规划两纲要”配套实施方案,落实相关任务措施72项,推进完成中期评估。梳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及时研究解决涉林涉草涉绿重大突出问题。落实行政复议法》,及时修订法律文书模板,做好行政复议改革相关衔接工作,2023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3年立案87起,其中作出行政处罚80起,收缴罚款433.89万元;落实行刑衔接制度,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6起移送市生态环境局1起加强与司法机关检察监督协作与配合回复检察建议书2份。落实重大行政违法案件会商研判制度,2023年以来开展会商研判会3次,研判案件40起。

)推进落实“八五”普法年度任务,着力提升法治宣传质效。强化法治培训和考试,分阶段组织全局近千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以宪法、国家安全法、自治区保密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无纸化网络答题活动6组织转发“法治乌鲁木齐”公众号宣传稿件180余篇,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集中考试1期71人。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强化普法宣传,发挥固有法治文化阵地和新媒体普法平台作用,结合2·2世界湿地日、3·12植树节、4月宪法法律宣传月、5月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局属单位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0余次参加“法眼看天下”法治宣传活动1期完成春节、“·重要时间节点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提高各族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强化源头管控。

)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和容缺受理,梳理报送行政许可清单25项,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以涉企服务高频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为重点,梳理报送《2023年乌鲁木齐市容缺事项清单》9项,可容缺受理材料15份。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工作,审阅政策文件15件,未在市场准入方面设置不合理条件,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审查机制和程序要求,明确审查范围、审查方式和审查标准,2023年以来结合合法性审查工作,共审查相关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21份,均未设置妨碍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和措施。严格遵守审核审批权限和程序,认真做好自治区委托及市本级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积极推进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信息,提升网上办理深度,将办理时限压缩至1-4个工作日内2023年以来受理各类审批手续598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制定信用承诺制工作细则政务诚信承诺书并在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双公示”工作,我局办理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自决定作出后7个工作日内及时向市政务信用服务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送“双公示”数据信息,实现部门联动监管、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有序衔接2023年以来公示行政许可信息300条,行政处罚信息45完成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开展面向社会公众诚信文化宣传活动,报送信息8篇,采纳4篇

二、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依法开展行政许可。严格遵守审核审批权限和程序,做好自治区委托13项及市本级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为我市各类重点项目做好林草要素保障。完成“容缺事项清单”修订,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复用,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

(二)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管理,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专业能力建设,制定《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2024年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方案》,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定《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根据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及时组织开展林草行政违法案件会商研判会,有效提升全局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全面实施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抽查工作计划,统筹机关各行政执法科室、局属执法单位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管和结果公示工作。

(三)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强化2024年重点项目林草审批服务保障,在达到报件的前提下应受尽受,受理办结率100%。加大帮办力度,强化审批工作人员与建设单位的“一对一保姆式”服务,对已组件报批项目抓紧时间审查材料,开展现场查验,压缩审批时限;对达不到报件条件的,第一时间了解建设单位办理林草征占用手续的难点和堵点,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并做好审批材料组件的业务指导。积极对接、靠前服务,及时掌握各建设项目规划或土地相关手续的办理情况,与市属各部门及建设单位形成合力,密切协作,力争如期办理林草手续,确保项目落地,做好服务。

(四)推进制度建设,提升工作法治化水平。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根据行业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完成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清单梳理调整并公布,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合法。修订《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规范化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好年度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核报送入库工作

推进完成“八·五”普法规划年度任务。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安排部署,做好4月宪法法律宣传月、5月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林草园林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高质量完成2024年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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