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8/18
12:49
来源:
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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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乌党办发〔2019〕81号)和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推进和规范县级事业单位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党编办函〔2019〕11号)精神,经报请市委编委领导同意,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中心为隶属于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机构编制方案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进驻中心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受理有关进驻、退出调整申请;承担进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负责协调进驻中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解决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服务对象对进驻部门及人员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投诉举报。
(三)负责综合窗口和第三方配套服务机构的设置、管理和监督。
(四)负责政务服务网站、APP信息的采编发布,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政务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五)承担“放管服”等改革措施在中心各窗口落实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组织管理重点建设项目的审批代办工作,按要求办理督办事项,协调审批中出现的问题,为项目单位及审批部门提供相关服务。
二、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岗位设置及经费形式
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当正科级,列事业编制11名(管理岗位3个,专业技术岗位8个),其中:领导职数3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中心领导占管理岗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三、联系方式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主楼)二楼
邮 编:830023
电 话:0991-4184150 (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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