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9/27
12:13
来源: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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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档案、财务、保密、信访、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务、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协调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审批事务管理科。承担“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的对接、指导和部署;负责协调各部门行政审批工作;协调指导各部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出政府各部门及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办理的方案;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负责审核进驻“窗口”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进入和退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意见;负责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考核;负责进驻“窗口”行政审批事项的汇总、统计和分析工作;指导监督区(县)政务服务工作。
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指导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对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及公共资源交易各项管理制度、业务规则和办理流程,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监督管理机制;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评审专家的评标行为进行监督、考核;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情况的汇总、统计和分析工作;指导监督区(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五、监督检查科(政策法规科)。宣传贯彻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负责内部监管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和核实违反政务服务相关规定的投诉举报;协调、配合各行政监管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的各种争议、纠纷、举报、投诉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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