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1/26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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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的通知》(乌政办规〔2021〕1 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乌医保〔2022〕7 号)的要求,经护理机构自主申报、现场评估及专家评审等流程,现将综合评估结果为合格,拟纳入定点协议管理的23家护理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共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或电话向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991-4802275
附件:2023年乌鲁木齐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准入工作评审合格名单.docx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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