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1/25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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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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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特向社会公布本单位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411日至20241231日。现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示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退医疗保障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4年,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74条,其中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医疗保障局页面公开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1条、通知公告信息13条、政策法规信息2条、机构职能信息1条、政策解读信息2条、预决算信息9条,通过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视频、信息439条。

(二)依申请公开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办工作机制,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提升答复文书规范水平,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项,均已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严格把握信息发布政治关、保密关、政策关、文字关,按照规范流程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发布,做到定期更新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规范运行。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具体统筹、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紧密配合、积极协作切实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

我局门户网站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规范设置,并由专门人员及时维护。基础版块为政策公开“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机构职能”、“政策解读”、“预决算信息”等专栏,相关政策规定和信息更新均在平台及时发布。

(五)监督保障

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完善相关文件制度,严格落实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方面问题整改,规范信息上传流程,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对我单位需上传信息进行详细梳理审核,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完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但对照新形势下群众新需求、百姓新期待,以及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公开还有一定差距,仍存在政策解读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

2025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谁提供、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管理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内容真实可靠。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有效运用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对政策进行解读,方便群众全面、高效地理解政策措施。三是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聚焦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关注度高、涉及公共利益广等政府信息,加强宣传普及,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202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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