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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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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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乌鲁木齐市地震监测中心
乌鲁木齐市地震监测中心为隶属于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市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地震监测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地震台网(站、点)的业务和防震减灾群测群防工作。
(二)开展地震灾害预测,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承担地震台网(站、点)观测点资料的收集、统计、整理和分析监测工作。
(三)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对外地震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市地震监测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地震监测台网部。负责地震监测工作;负责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及管理;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地震台网(站、点)的业务和防震减灾群测群防工作。
(二)地震科技信息部。负责地震灾害预测工作;负责地震台网(站、点)观测点监测资料的收集、统计、整理和分析,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的推广应用。
办公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B座3楼327号;
办公时间:10:30-14:30;15:30-19:30(星期一至星期五,北京时间);
联系方式:0991-4182367;
负责人:孙超峰。
二、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隶属于市应急管理局(市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 以市应急管理局(市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名义执法。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三)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
(四)依法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负责组织查处跨区域、上级交办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指导、监督区(县)应急管理执法工作。
(六)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档案、财务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
(二)法制督查科(执法协调科)
负责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文明执勤和队容风纪的现场纠察;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行政职权情况;负责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任务目标的制定和考核评价工作;负责组织查处跨区域、上级交办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
(三)一大队
(四)二大队
(五)三大队
(六)四大队
以上四个大队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办公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B座23楼2321号;
办公时间:10:30-14:30;15:30-19:30(星期一至星期五,北京时间);
联系方式:0991-2318277;
负责人:李剑。
三、乌鲁木齐市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
乌鲁木齐市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为隶属于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市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承担全市矿山安全、煤田火灾防治及事故救援技术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全市矿山安全督导检查、矿山安全事故调查和评估工作;承担全市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工作的信息技术、通信建设等服务支持工作;承担全市应急管理的信息网络及安全建设工作;承担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预测和预警技术服务工作;承担矿山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乌鲁木齐市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保障科
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信访、保密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矿山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应急管理信息服务科
负责全市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工作的信息技术、通信建设等服务支持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的信息网络及安全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预测和预警技术服务工作。
(三)矿山安全技术服务科
负责全市矿山安全、煤田火灾防治及事故救援技术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全市矿山安全督导检查、矿山安全事故调查和评估工作。
办公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B座23楼2319号;
办公时间:10:30-14:30;15:30-19:30(星期一至星期五,北京时间);
联系方式:0991-2832021;
负责人:乔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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