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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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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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甘泉堡新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甘泉堡南加油加气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行政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乌鲁木齐甘泉堡新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甘泉堡南加油加气站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现依法对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许可证号为:新乌危化经字[2021]000022。

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

20251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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