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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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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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鑫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行政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新疆鑫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终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活动,现依法对该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予以注销,许可证号为:新乌应急经(易)2021011

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

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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