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2/07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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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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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消防救援总队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全面依法主动公开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自治区及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公开主体、范围、内容、方式等,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动态更新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年度工作计划、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采购公告等信息。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政务信用服务网等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全量公示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持续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确保依法依规按期做好答复。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要求,规范内容审批程序和发文程序,所有发布的政府信息须由拟稿部门、分管领导、发布部门进行审核,保障信息发布的安全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健全完善公开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定期清理到期失效和因客情变化需删除的政府信息

(四)持续推进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推进建立公众微信平台政务微博、短信平台为主的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社会公发送消防工作信息、消防安全提示、消防安全培训和工作指导、火灾教训和启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动态、消防安全常识消防法律法规等全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以及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信息5078余篇,发布普法、招录、失信名单公告等政务信息38

(五)加强监督保障落实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结合实际,强化监督检查,配置专人不定期督办主动公开落实情况,推动全年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定期检查信息发布和平台建设等情况。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0

0

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0

0

0

0

0

11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1

0

0

0

0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2

0

4

1

0

2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虽然制定了相关措施加强窗口人员素质,但离群众满意的程度还有一定距离,部分窗口受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工作不够耐心,造成群众办理业务繁琐二是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对信息公开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不够深入。

改进情况:(一)转变服务理念,提升业务服务效能。重点加强窗口人员培训,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加大宣传力度,让每一名办事群众能够快速了解办事流程,力争通过微博、微信等形式及时将各类政策、信息分享给群众,及时解答疑问。

(二)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严明责任主体,健全工作机构,结合支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教育培训广大指战员,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深监督员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政务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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