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10/24
16:30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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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患关系,强化行业自律,确保医疗行为安全、有效、经济。本医疗机构在执业期间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依法执业;主动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办理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校验及有效期延续等。
二、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医务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板悬挂在明显处。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三、保证本医疗机构的科室设置、人员、设备以及业务用房等条件符合法定许可条件。
四、不开展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不出租、出借、转让《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对外出租、承包科室。
五、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包括不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不使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以及未经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人员;不私自带徒从事诊疗活动;执业助理医师不单独执业)。
六、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历书写基本规定》等要求印制、书写、使用、保管病历、处方、门诊日志和各项检查单等医学文书。
七、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不刊登、播发、张贴非法医疗广告。
八、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疫情报告,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送交。
九、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和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对使用的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器械进行索证、验收、登记备案,不使用不合格的产品。对医疗机构的场所和相关器械、物品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
十、诚信执业。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相关规定,严禁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宣传等损害患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机构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本承诺书一式贰份,一份交执业登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存档,一份医疗机构内存档。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我单位向贵委提交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相关申请材料(注册书等材料及相关附件)。现郑重承诺,申请材料中所涉及的证件是真实有效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因申请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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