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8/23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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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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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乌鲁木齐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自2006年全面启动以来,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不断健全机制、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职责落实情况

(一)形成良好保障机制。市区两级政府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合理规划市、区县两级政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支出责任,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财政保障机制,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保护专项经费,并对非遗展览展示给予专项经费支持,确保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序运转。

(二)基本队伍建设情况。加强非遗保护工作者队伍建设,在市文化馆加挂市非遗保护中心,设立非遗保护工作专业岗位,配备非遗保护专业人员,每个区县都配备了非遗专干,街道(乡镇)都设有专兼职人员,建立了市文广旅局为主导,市文化馆(市非遗保护中心)、七区一县文化部门专业人员为主力,街道(乡镇)专兼职人员为依托,形成覆盖全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网络。一是开展非遗工作专项培训。每年组织基层非遗工作者参加自治区、市、区(县)的非遗培训不少于2次,不断提升基层非遗专干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积极实施“送出去”研培计划。2024年选派3名非遗传承人至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校学院等高等职业院校进行全脱产研学和深造,提供对外学习交流平台。免费为剪纸、面塑和葫芦雕刻等非遗传承人开设传承工作室,开展教学实践和传承推广等工作。支持鼓励传承人带徒授艺,市级以上传承人收徒共计120余人,共培训人员1200余人。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配套制度建设情况。乌鲁木齐市高度重视非遗保护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建设,已制定并颁布了《乌鲁木齐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乌鲁木齐市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制度,为非遗保护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建设情况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和评审。目前,我市已公布了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共70项,在申报前,下发申报工作通知,明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和申报程序,对申报的项目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专家拟选出的项目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局党组会研究,最后报市政府公布。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情况

(一)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市区两级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截止到目前,我市公布了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共计16批次,197项,公布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六批,共70项(其中国家级3项、自治区级27项、市级40项),公布市级以上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77人(其中:国家级2人、自治区级24人,市级47人)(4人已去世,实际在位73人)。已初步形成了涵盖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区(县)级的4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二)建立健全调查信息共享机制。全市文旅部门按照非遗保护的相关要求,对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和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和认定工作要求,组织专家进行严格评审,并依法进行信息公开和公示,在政府网站对我市传承项目和传承人进行信息共享和公开,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申报、认定、建档、整理、保存共享的工作体系。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传播情况

(一)代表性项目制度建设情况。乌鲁木齐市高度重视非遗保护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建设,已制定并颁布了《乌鲁木齐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程序,申报片制作、申报条件都进行了明确的要求,规范了项目申报流程。

(二)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积极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将剪纸、面塑、版画、皮影、京剧等非遗项目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内容,各中小学结合实际,通过成立非遗社团等形式,深入推进非遗进校园活动,普及非遗保护知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力。2024年上半年,开展非遗进校园30余所,授课600余节,惠及学生5.2万余人次。

(三)开展非遗展示展演活动。通过开展“非遗过大年·文化进万家”“喜迎元宵猜灯谜”暨第十届天山南北贺新春非遗年俗展、“过大年唱大戏”百姓大舞台戏曲展演,“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及非遗进景区、进公园、进社区开展展演展示活动,提升非遗影响力。2024年上半年,已开展非遗展示展演活动110余场次,惠及群众60余万人次。

(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机构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情况。发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在宣传、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作用,市文化馆免费为剪纸、面塑和葫芦雕刻等非遗传承人开设传承工作室,开展教学实践和传承推广等工作,市博物馆在四楼设立非遗展厅,定期开展非遗的展示活动。市图书馆定期邀请非遗传承人开展非遗互动体验课,提升全民对非遗的认知和了解。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情况

(一)加强非遗工坊建设,带动群众就业。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在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鼓励非遗传承人依托非遗项目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带动当地人群就业。目前,已建立非遗工坊10家,带动340余人就业。

(二)推进非遗与旅游融合。积极开展非遗进景区工作在新疆国际大巴扎建立自治区级非遗集市,以“非遗习俗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文化产业博览会”“冬季旅游博览会”“援疆19省市非遗展”为契机,进行全市范围内非遗项目、非遗集市、传承基地的展演宣传活动。在阿唛龙主题乐园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馆,进驻25个非遗项目,面向游客开展非遗沙龙、非遗体验、非遗展陈、非遗销售等旅游服务,让游客切身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

(四)加强非遗文创产品开发。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开展文创产品的开发,推荐雕花剪纸、面塑项目与跨次元动漫工作室合作,举办了元宵节动漫展,吸引了不少青年人的关注和喜爱。市级非遗项目哈萨克刺绣创作的文创作品《新疆是个好地方》荣获第二届“金针杯”中国传统工艺刺绣大赛“最佳非遗'文创'奖”。葫芦雕刻创作的作品《飞天》荣获第十五届中国江北水城两河明珠葫芦文化艺术节雕刻类金奖。

下一步,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推进非遗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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