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1/15
11:40
来源:
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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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文旅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和质量,加快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高,为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各项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市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组员,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我局健全完善了本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市文旅局开通了政务公开受理电话(0991-8527908)和传真电话(0991-8527917),及时处理群众的申请公开信息。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配备了电脑、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
(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紧紧依托市政府网站建设,相关信息公开资料均上传至乌鲁木齐市政府官方网站。同时,积极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重点工作,以全方位、多角度的公开方式,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为公众就近获取行业信息、了解文化和旅游工作情况提供了便利。此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网站及前往我局办公室申请查阅相关政府信息。
(四)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0条,其中各类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23条,双随机一公开84条,双公示公开211条,通知公告12条,政务公开12条,监管执法10条,政策法规及其解读8条,机构职能3条,公共文化服务17条。
2023年,公开行政许可项目10项,行政处罚项目共237项,包括对旅行社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对旅游景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对娱乐场所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对营业性演出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我局按照权责清单编制了双公示目录,并已通过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文化和旅游局网页的“双公示”专栏进行公示。2023年,我局行政处罚案件211件,均按照“双公示”的有关要求将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生效期、处罚机关等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公示。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办工作机制,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提升答复文书规范水平。2023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办结1件,办结率100%。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1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需要进一步提升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和内容的丰富性。三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四是信息主动公开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目录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五是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效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质量把关还需要进一步严格;六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较为单一,政务信息公开方式不够多样化,内容不够具体;七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完善、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流程规范,职责明确,制度健全。二是及时发布、更新重要政策法规、措施解读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三是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先审再发”的原则,规范信息发布流程,进一步提升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
2.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在总结前期工作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紧紧围绕服务乌鲁木齐市经济建设大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3.切实加强重点文件重点解读。一是针对主动公开且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要文件进行重点解读。二是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特别是强化对重大政策、热点问题相关信息的及时发布和解读,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政府工作。三是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主动、及时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为事件的妥善处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4.一是配强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会,增强干部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整合现有的素材资源,下沉公共文化旅游服务资源,不断充实平台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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