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8/27
13:21
来源: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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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挂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工作办公室牌子。
市商务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对外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一带一路”、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贸易发展规划,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和城乡市场发展;执行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国内外贸易、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菜篮子”产品流通的相关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和大宗商品进出口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承担与有关周边国家、中亚、南亚国家及其他区域的经贸合作交流。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我市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等工作。
(八)承担全市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及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九)牵头拟订服务贸易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负责会展业发展促进与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指导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地方性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外商投资,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推动重点产业对外开放与合作,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组织实施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投资等工作;执行我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协调外派劳务人员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工作。
(十二)拟订我市电子商务、数字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跨境电商发展,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及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承担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和评价工作;指导和推进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
(十三)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推进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联系指导各区(县)、各行业和各类开发区、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完善招商引资服务体系;负责招商引资统计和信息发布有关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指导督促、协调推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试点任务落实,开展总结、评估、考核及经验复制推广等工作。
(十五)负责联系外地驻乌办事机构、企业联合会(商会)和我市驻外地办事机构的招商引资业务;指导和管理贸易投资促进工作。
市商务局设下列正科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保密、信访、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对外宣传工作。
联系电话:8828861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务、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协调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联系电话:8856820
(三)政策法规科。宣传贯彻商务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拟订商务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商务法治建设,推进和监督依法行政工作;研究“一带一路”建设、区域经济合作、商贸物流中心、招商引资、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统筹商务领域深化体制改革工作。
联系电话:8855029
(四)市场体系建设和流通业发展科(行政审批科)。研究提出健全规范市场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和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推进区域城乡市场协调发展和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体系建设、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推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承担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有关工作,促进供应链管理、物流加工等新兴业态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指导推进中小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连锁经营、无店铺销售、旧货流通等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制定和完善商务行政许可相关工作制度和办事流程,并组织实施;负责承办商务行政许可事项。
联系电话:8856501
(五)商务运行和消费促进科。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指导社区商业发展工作;监测统计分析国内外贸易、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工作;承担肉类、蔬菜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按有关规定对药品、石油成品油、汽车流通(含二手车、报废车)等进行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8819039
(六)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科(电子商务科)。拟订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电子商务、数字贸易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公共平台建设,指导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进电子商务、数字贸易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商务领域电子商务、数字贸易应用;支持企业提升数字化营销能力,推动数字技术贸易在商务领域广泛应用,构建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负责推动跨区域电子商务合作;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相关工作;负责拍卖相关管理工作、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发展。
联系方式:8890278
(七)对外贸易科。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和大宗商品进出口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进我市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等工作;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指导、协调重点产业部门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配合做好我市企业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案件中的产业损害调查工作,以及实施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对外经贸政策及多边、区域经贸政策;承担与有关周边国家、中亚、南亚国家及其他区域的经贸合作交流;配合做好商务领域对外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全市商务系统外事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8857134
(八)外国投资管理和对外投资经济合作科。贯彻执行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政策、规章和办法;负责指导和综合管理全市吸收外商投资工作,参与制定外商投资的政策、规章、规划,提出优惠措施建议;负责外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负责管理、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情况,协调、指导和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管理和监督对外直接投资(金融类除外)、对外承包工程及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及项目;分析、统计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运行情况;联系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的相关工作;协调推动园区建设与产业发展结合,推动重点产业对外开放与合作。
联系电话:8891325
(九)自贸试验区综合协调科。负责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管理制度建设工作;负责拟订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等;承担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工作;负责自由贸易试验区信息发布、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交流、培训及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自由贸易试验区信息化建设,智库建设和管理;统筹疆内外自由贸易试验区横向联络工作。
(十)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科(督导评估科)。负责建立健全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督导、考核评估机制,督导落实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改革试点任务、标志性项目等有关工作;联系指导相关部门(单位)推动出台差异化政策,开展制度创新工作,总结和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创新经验;负责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统计、运行监测工作。
(十一)会展业发展科。负责会展业发展促进与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会展业发展促进规划、政策及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各类会展的管理办法;指导、监督、管理境内外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和赴境外非商业性办展活动;承担全市会展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重要会展活动,参与协助举办疆内外有关经贸洽谈活动。
联系电话:8809312
(十二)招商和投资促进科。负责招商引资综合协调、项目征集推介和项目库建设工作;负责招商引资运行情况的监测、调研和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商贸业、文化旅游业、农业等重点领域招商和服务工作,参与和协调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联系指导各区、各行业及各类开发区、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联系外地驻乌办事机构、企业联合会(商会)和我市驻外地办事机构的招商引资业务。
联系电话:8805862
(十三)财务审计科。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8868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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