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责规定,现将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主体名称;乌鲁木齐市农业农村局(乌鲁木齐市乡村振兴局);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
执法区域:乌鲁木齐市;
负责人:胡春娟;
执法类别:农业农村领域执法;
监督投诉电话0991-4646403;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农业农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