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9/21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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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水务局下设6个事业单位:乌鲁木齐市水务监察支队、乌鲁木齐市水资源管理中心(市计划节约用水管理中心)、乌鲁木齐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乌鲁木齐市河湖管理中心、乌鲁木齐河分洪工程管理站、乌鲁木齐市水管总站。
一、乌鲁木齐市水务监察支队
根据《关于乌鲁木齐市水务监察支队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乌编办〔2019〕287号)规定,乌鲁木齐市水务监察支队为副县级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宣传贯彻有关水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依法保护水资源、河湖、水土保持等有关设施。
(三)对水事活动进行执法监察,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四)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五)对市级及跨区域水务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六)配合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七)指导、监督区(县)水务监察执法工作。
办公地址:市委、市政府第二联合办公大楼一号楼六楼
办公时间:上午10:30-14:30 下午15:30-19:30
负责人:杜宇 联系电话:4651211
二、乌鲁木齐市水资源管理中心(市计划节约用水管理中心)
根据《关于乌鲁木齐市水资源管理中心(乌鲁木齐市计划节约用水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乌编办〔2019〕285号)规定,乌鲁木齐市水资源管理中心(市计划节约用水管理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水资源保护、管理、节约利用等方面事务性、技术性和保障性等工作。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西一巷37号
办公时间:上午10:30-14:30 下午15:30-19:30
负责人:关翔 联系电话:4696395
三、乌鲁木齐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根据《关于乌鲁木齐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乌编办〔2019〕284号)规定,乌鲁木齐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建立全市水务工程项目库。
(二)承担重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并组织做好各阶段的专家评审、论证工作。
(三)履行水务工程项目法人职责,实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四)承担水利建设工程造价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相关事务性工作。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西一巷37号
办公时间:上午10:30-14:30 下午15:30-19:30
负责人:丁峻 联系电话:4630798
四、乌鲁木齐市河湖管理中心
根据《关于乌鲁木齐市河湖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乌编办〔2019〕288号)规定,乌鲁木齐市河湖管理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组织实施并指导、考核全市河湖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三)拟定和组织实施河湖长制相关制度及市级“一河一湖一策”方案。
(四)负责河湖长制信息化系统的填报工作。
(五)承担乌鲁木齐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西一巷37号
办公时间:上午10:30-14:30 下午15:30-19:30
负责人:谢文英 联系电话:4647219
五、乌鲁木齐河分洪工程管理站
根据《关于乌鲁木齐河分洪工程管理站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乌编办〔2019〕286号)规定,乌鲁木齐河分洪工程管理站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乌鲁木齐河源水的分洪调度及分洪工程的管理、运行和维护工作。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灯草沟村五队
办公时间:上午10:30-14:30 下午15:30-18:30
负责人:黄勇
六、乌鲁木齐市水管总站
根据《关于乌鲁木齐市水管总站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乌编办〔2020〕116号)规定,乌鲁木齐市水管总站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承担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大中型灌区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水库、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监测及安全鉴定相关技术性、保障性工作。
(三)承担水利管理、灌溉供水和水库蓄水的动态监测及统计分析工作。
(四)承担原水、供水、排水、中水水质监测工作。
(五)承担水磨河、阿拉沟河(乌鲁木齐段)的日常管理、运行和维护工作。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水磨沟路368号
办公时间:上午10:30-14:30 下午15:30-19:30
负责人:林波 联系电话:487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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