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8/26
11:34
来源: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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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乌鲁木齐市城市综合交通项目研究中心(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中心)
根据《关于乌鲁木齐市城市综合交通项目研究中心(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乌编办〔2019〕273号)规定,乌鲁木齐市城市综合交通项目研究中心(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中心)为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承担各项城市交通(含轨道交通)研究任务,为城市交通(含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相关服务。
(二)开展城市交通综合发展战略、城市交通政策法规、城市交通综合网络(含轨道线网)布局及城市交通专项课题研究工作。
(三)开展全市综合交通信息资源采集、处理、发布及开发利用等工作,承担综合交通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开展城市交通综合调查、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等工作。
(四)承担我市城市建设国际合作项目相关工作。
(五)承担市轨道交通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市城市交通改善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洪晓龙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路82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30—14:3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传真:0991—4647303
办公室联系方式:0991—4692536
二、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根据《关于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乌编办〔2019〕274号)规定,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为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我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承担权限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三)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向委托机关出具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四)对涉及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和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五)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负责人:曾学三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3号附1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30—14:3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传真:0991—5584445
办公室(综合科)联系方式:0991—5584342
三、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中心
根据《关于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乌编办〔2019〕178号),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中心为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承担全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设、销售、租赁、退出、回购、货币补贴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及房改资金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参与保障性住房申请收入标准、租金标准的调整工作。
(四)承担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负责人:姜拥军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399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30—14:3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传真:0991—4624348
办公室(综合科)联系方式:0991—4624593
四、乌鲁木齐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根据《关于乌鲁木齐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乌编办〔2019〕176号)规定,乌鲁木齐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为副县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承担购房资格审核、房源信息核验、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及存量房交易资金管理等存量房转让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各类房屋抵押管理及网签备案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房屋租赁管理及网签备案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购房资格审核与房源信息核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等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房产测绘成果的应用和楼盘表管理工作。
(六)承担房屋交易档案管理工作。
(七)承担房屋交易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负责人:孟振江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东彩路639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10:30—18:00(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联系方式:0991—3091660
五、乌鲁木齐建筑市场运行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乌鲁木齐建筑市场运行服务中心内设机构调整事项的批复》(乌编委〔2023〕10号)《关于乌鲁木齐建筑市场运行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乌编办〔2019〕275号)规定,乌鲁木齐建筑市场运行服务中心为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协助做好建筑活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实施管理过程中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等相关工作。
(二)根据指导性计价依据,编制本地区补充性计价依据及一次性计价依据;承担收集、监测、整理和发布建设工程造价市场信息、工程造价指数等工作。
(三)承担权限内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缴工作。
(四)协助做好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业务等相关工作;承担建筑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五)做好预拌建材企业规范性建站工作;做好预拌建材行业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负责人:赵钰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9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30—14:3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联系方式:0991—7916856
六、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心
根据《关于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乌编办〔2019〕276号)规定,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心为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代表市政府行使业主职能和项目管理职能,承担政府投(融)资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春熹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山路91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30—14:3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联系方式:0991—8889932
七、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建设中心
根据《关于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建设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乌编办〔2019〕277号)规定,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建设中心为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代表市政府行使业主职能和项目管理职能,承担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主要为房建类工程)的组织实施和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津宇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路82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30—14:3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传真:0991—4627002
办公室联系方式:0991—4627002
八、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技术服务中心(乌鲁木齐市散装水泥发展中心)
根据《关于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技术服务中心(乌鲁木齐市散装水泥发展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乌编办〔2019〕278号)规定,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技术服务中心(乌鲁木齐市散装水泥发展中心)为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参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建筑节能等方面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的研究,编制相关技术标准。
(二)使用、管理专项基金(资金)。
(三)促进、推广建筑节能技术、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使用。
负责人:陆江涛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西一巷31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30—14:3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传真:0991—4639810
办公室联系方式:0991—4639810
九、乌鲁木齐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保障中心
根据《关于乌鲁木齐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保障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乌编办〔2019〕177号)规定,乌鲁木齐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保障中心为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二)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资金使用的核算、拨付、发放等工作。
(三)负责协调落实全市征收补偿资金结算单工作。
(四)承担房屋征收拆除工程的招标相关具体工作。
(五)承担棚户区旧城改造范围内房屋征收的实施工作。
负责人:王军熙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399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30—14:3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联系方式:0991—4603811
十、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监察支队
根据《关于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监察支队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乌编办〔2019〕183号)规定,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监察支队为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我市有关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受理对违反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投诉、举报,根据授权或委托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负责人:林琮翔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399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30—14:3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联系方式:0991—4684528
十一、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根据《关于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乌编办〔2019〕279号)规定,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为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我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
(二)承担权限内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三)承担权限内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并提出处罚建议。
(四)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组织建筑安全生产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六)承担权限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申报晋升企业资质等级、报评先进企业的安全资格进行审查。
(七)指导监督权限内建设工程的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人:闵超峰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河滩北路416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30—14:3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991—3531681
十二、乌鲁木齐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
根据《关于乌鲁木齐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乌编办〔2019〕179号)规定,乌鲁木齐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根据当事人申请或房屋安全主管部门的指定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和安全鉴定工作。
(二)承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随意拆改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行为的认定工作。
负责人:巩振江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399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30—14:3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传真:0991—4631212
办公室联系方式:0991—4603226
十三、乌鲁木齐市物业监督管理中心
根据《关于乌鲁木齐市物业监督管理中心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乌编办〔2019〕182号)规定,乌鲁木齐市物业监督管理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落实物业服务行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地方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意见,拟定物业企业违规行为查处工作的标准、规范。
(三)承担对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和物业承接查验活动进行指导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执行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计划,并为改造工作提供相关服务保障。
(五)承担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和维护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负责人:马强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399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30—14:3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综合科)联系方式:0991—4645215
十四、乌鲁木齐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根据《关于乌鲁木齐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乌编办〔2019〕181号)规定,乌鲁木齐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业主公布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及管理情况。
负责人:袁卫华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75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30—14:3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传真:0991—4673676
办公室联系方式:0991—4673676(综合科)、0991—4698230(缴存科)、0991—4673679(审核科)
十五、乌鲁木齐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乌鲁木齐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乌编办〔2019〕280号)规定,乌鲁木齐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承担权限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相关服务工作。
负责人:李培佩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9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30—14:3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991—7916874
十六、乌鲁木齐市干部房产信息核查中心
根据《关于乌鲁木齐市干部房产信息核查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乌编办〔2019〕180号)规定,乌鲁木齐市干部房产信息核查中心为正科级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承担干部房产信息查询和复核工作
负责人:陈晓春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399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30—14:3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联系电话:0991—4616348
十七、乌鲁木齐市城建设计研究院
根据《关于乌鲁木齐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乌编办〔2019〕281号)规定,乌鲁木齐市城建设计研究院为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为城市建设提供设计、研究及咨询服务。
(二)对城市建设、管理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开展学术研究,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负责人:江卫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山路91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30—14:3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传真:0991—8883124
办公室联系方式:0991—8887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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