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8/26
11:38
来源: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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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室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乌党办发〔2024〕43号),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负责人:韩锟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9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30—14:3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传真:0991—7916960
各科室联系方式:
(一)办公室:0991—4625576
(二)组织人事科:0991—7916956
(三)政策法规科:0991—7916944
(四)行政审批科:0991—4180465
(五)住房保障管理科:0991—7916953
(六)房地产市场管理科:0991—7916909
(七)建筑市场监管科:0991—7916914
(八)城建协调科:0991—7916954
(九)重点项目建设科:0991—7916911
(十)项目管理科:0991—7916925
(十一)村镇建设科:0991—7916927
(十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0991—7916890
(十三)房屋综合管理科:0991—7916940
(十四)技术发展科:0991—7916947
(十五)勘察设计管理科:0991—7916938
(十六)建设工程消防监管科:0991—7916898
(十七)建筑节能与科技科:0991—7916907
(十八)计划财务科:0991—7916952
(十九)审计监督科:0991—7916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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