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9/30
14:22
来源: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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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和联网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便民惠民原则,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拟定了《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网和监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8月19日至8月27日在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与建议。
特此公示。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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