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1/07
12:12
来源: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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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新环执法发〔2021〕274号)要求,计划经“新疆生态环境执法一体化平台”抽取,确定2025年第一季度污染源及执法人员名单等抽查任务。现将相关工作内容公开如下:
一、污染源随机抽查任务
按照环境执法人员和抽查对象全年抽取比例不低于1:10;重点污染源每季度不少于25%,全年全覆盖的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确定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共67人,计划抽选2025年第一季度日常“双随机”污染源280家次,其中重点污染源73家次,一般污染源195家次,特殊污染源12家次。
二、工作要求
环境执法人员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及《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内容,于2025年3月25日前按月完成第一季度“双随机”抽查任务,现场检查时如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应按照行政处罚程序立案查处。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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