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1/23
16:09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122-041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154637号 |
李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50109021006GB00008F00290042 |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东站路228号四季花城商住小区7栋住宅楼1单元306室 |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书(2024)新0103执恢256号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1月22日
经办人:程思琦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